南京访民陈素英:公诉人凭什么阻止证人出庭



2012/10/30)权利运动发布: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作为公诉人,与被告、以及被告的辩护人在法庭上成为控辩双方,证人的出庭作证由法庭决定。然而,颠覆这一审判程序的荒谬一幕在事隔32年后又发生了!在访民陈素英儿子涉嫌“胁从盗窃”一案的开庭审理中,公诉人居然替代主审法官将证人陈素英赶出法庭,不允许其向法庭作证。

据陈素英反映,20121025号下午230分,其儿子杨青“涉嫌胁从李腾飞盗窃”一案在玄武区人民法院三楼的第四法庭开庭审理。主犯李腾飞没带手铐,没有看守所的衣服,大摇大摆走进法庭,就跟当官一样。而杨青与另一个所谓的胁从犯却身穿囚服,戴上手铐被押入法庭。

陈素英一直怀疑儿子卷入这一起“盗窃案”与自己上访而被设局陷害,因为公安和检察院为李腾飞办了两张大三阳乙肝化验报告单,给予主犯李腾飞保外就医待遇。为此,陈素英找到了李腾飞涉嫌大三阳作假的证据,并多次请求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李腾飞大三阳乙肝进行复查,却没有一家给予答复复查的结果。陈素英到法庭,就是要向法庭提供李腾飞涉嫌作假的证据,而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人居然恼羞成怒,将证人逐出法庭。

陈素英说:由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两家律师都在场,看到公诉人把我赶出法庭不给出庭作证,就连法官都被惊呆了。我就在法庭门口走廊,李腾飞口口声声说:看谁进去坐牢。

公诉人错位行使主审法官权力的事情要追溯到32年前的特别法庭审判四人帮案,当时邓小平要恢复司法体系,四人帮也确实应该被审判,但也正是这一次的程序不正义,为当今普遍的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做出了示范效应,例如审理福建三网民案时,任凭林秀英在法庭外呼天抢地要进入法庭证明自己是诽谤领导的唯一“罪犯”,但福州市法院为了公诉人能够诬陷三网民成功,坚决拒绝林秀英出庭作证!

在访民陈素英被公诉人阻止出庭作证后,其儿子会不会如罪犯李腾飞所言被坐牢?我们只能告诉公诉人和法官:人在做,天在看。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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