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选举观察(2012)之五十——毛泽东老家的选举委员会主持非法的县“议员”选举 (作者:姚立法)


(2012/10/21)权利运动发布:
 湖南省湘潭县第 十五 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日是10月25日。
湖南省湘潭矿业集团公司地处湘潭县谭家山镇行政区。

湘潭县选举委员会把湘潭矿业集团公司划分为湘潭县谭家山镇第七选区,分配给该选区的应选名额为一人。

刘建纯是湘潭矿业集团公司三矿机电队的一位锅炉工。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10月10日为湘潭县选举委员会公告该县各选区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的最后期限。6至10日,谭家山镇第七选区各选民小组的组长应召集本小组选民开会,宣讲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在选民小组会议上发动选民联名提名候选人;将《代表候选人推荐表》发给选民,由选民自行商量,联名推荐,填表并签名,然而收集推荐表。选民在联合提名前,要做到几个明白,即明白自己所在的选区、明白本选区应选的代表人数,明白代表的素质和结构要求,明白提名的方法和时间。

然而,湘潭矿业集团公司不仅此次的提名(也称推荐)没有依靠提名的主体——本选区的绝大多数选民,因为选民们没有参加相关的会议,而且从1979年恢复选举制度以来,历次换届选举都是如此。

刘建纯领取提名表还算顺利。9日上午(星期一),他把有第七选区28位选民签名的提名表送到湘潭矿业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周日升手上,周主任表示当天下午他会把提名表送镇人大。
10日上午,中共湘潭矿业集团公司三矿党委书记胡竹山、三矿办公室主任江清华专程到三矿机电队,训斥和指责中共机电队支部书记宋卫国和为刘建纯签了名的机电队队长周湘民。接着要周和宋把为刘建纯签了名的其他人找去。

被找去的近二十位签过名的选民,在此前打印好的声明“本人在没有经过慎重考虑的情况下,同意提名刘建纯为县人大代表候选人签了名。现在经过慎重考虑不同意刘建纯当县人大代表候选人”上签名。胡竹山“要求”提名人签名的理由有“一个连水都烧不热的人有什么资格当人大代表。”

据了解,在提名刘建纯为县人大代表候选人表上签名的还有三矿机电队副队长黄安强、班长杨长庚。

11号上午,刘建纯得知湘潭县选举委员会公告的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是湘潭矿业集团公司总经理陈久良和湘潭矿业集团公司机电部技术员马果红后,迅速到谭家山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席团谷姓副主席告诉刘建纯,昨天上午湘潭矿业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陈立明、三矿办公室主任江清华专程找过他,说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刘建纯的签名人数不够10人。谷副主席同时说他无能为力,若刘建纯有疑问可以到县人大去反映。

综上,中共湘潭矿业集团公司三矿党委书记胡竹山、三矿办公室主任江清华涉嫌构成破坏选举罪。湘潭县选举委员会属典型的主持非法选举。

刘建纯  电话 139 0732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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