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王强遇工伤事故落残疾,上访追诉8年无结果

2012/10/6)权利运动发布:

王强,今年45岁,河南省太康县毛庄镇毛庄村人。20043月份,其和父亲王成贤在同村包工头魏红带领下,到山东省威海市神马水产公司打工,从事晒海带和装卸的苦力。当时没有与水产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每月1050元的工资。

20044月下旬,王强跟车外出装海带,车辆是拖拉机后面挂平板车。王强按往常习惯,坐在平板车的后面,把脚悬空在车外。不知为何,正常行驶的拖拉机突然倒车,王强还没有来得及被脚收回,平板车的后部就撞上了一个土堆,导致王强右脚踝骨折。

事故发生后,公司将王强送到威海市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后的第五天,姓吕的水产公司老板就要求王强出院,到第七天,由于水产公司不交钱,医院只能提前拆线让文强出院。期间,水产公司为了减少经济损失,用有医疗保险的职工名字顶替王强。

出院后,水产公司的吕经理告诉王成贤:赶紧把你儿子弄回去,我们这里不养闲人。在老板的威逼恐吓下,没有法律意识、且人生地不熟的王强,在前面所做的血汗钱被克扣了两百元后,才由父亲背负下回到了河南老家。

回到家中的王强,由于无法行走,一直由父母亲照料生活。到2005年的5月份,王强的脚踝骨折不仅没有痊愈,反而出现肿胀,疼痛等症状,王强的父母亲卖掉家中的粮食,以及一条看家狗才凑齐入院费,结果医院一检查,当初威海市第三人民医院给王强用的5根钢钉全部是劣质货,王强在严重感染后已造成终身残疾。

发现自己已经终身残疾后,王强开始咨询了法律人士,得到的答复是应该属于工伤事故,山东的水产公司应该给予赔偿。由于已经家徒四壁,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不能行走的王强只能委托父亲王成贤放下打工活上访维权。

王成贤替儿上访,也一度得到了河南太康县劳动局和国家劳动部、民政部的支持,但最后的“成果”是神马水产公司于2006年给予的2000元人民币“人道主义”补助。十八大马上就要举行了,替儿子讨到说法已8年的王成贤会有转机吗?

王强电话:1551679059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劳工权益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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