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 告》
控告人:尤宝芬,女,1964年5月13日生,汉族,居民住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勤俭新村9号101室。
控告事项:
控告人对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2010年1月7日锡公锡不立字(2012)001号不立案,决定锡山分局2012年1月16日锡公锡字(2012)0001复议不予立案决定不服。
事实和理由:
控告人之子张仁杰是无锡市市北高中高三在校学生,于2010年2月28日下午三点半左右,由于“两会”因房屋拆迁的事,被锡山区东北塘派出所警察在梓旺小区126—201—301室张仁杰同学平洁家中带走,不知去向。
2010年3月19日,锡山分局竹辉派出所在双桥赵巷发现了张仁杰的尸体,当天,锡山分局法医初检,为什么不做尸检报告?2010年5月26日,锡山分局和无锡市公安局法医到钱桥殡仪馆解剖检验:肺里没有水,胃里没有任何食物,只有2小勺像奶茶一样的水。2010年6月9日鉴定结论通知书锡公鉴通字(2010)0141号内容为对张仁杰的尸体进行了解剖检验,鉴定结论是张仁杰系生前落水死亡,没有把二级法医签名盖章的鉴定文书及数据比对表给控告人。
张仁杰生前会游泳,又身无分文不会饿着肚子到很远的双桥赵巷河里落水死亡?2010年5月2日,锡山分局竹辉派出所民警带我和张仁杰父亲张建春到钱桥认尸,发现张仁杰2010年2月28日穿的内裤和外裤已换掉了,外套不见了。后派出所民警带我和张建春到双桥赵巷介绍说:“张仁杰的尸体是在靠健鼎公司河边的茭白墩里发现的,是王法医做的尸检,双桥赵巷不是第一现场。3月19日蓉阳村委书记章建宏也到双桥赵巷。”
2010年5月22日,我和张建春到殡仪馆给张仁杰的尸体照相,发现张仁杰满脸是血,耳朵里面也是血,张仁杰的鼻梁也没有生前高了,协调会上朱法医说只做了皮检,没有皮外伤,血是从哪里来的?明显是有人对张仁杰下了毒手,然后让法医隐满事实。锡山分局朱子良法医6月9日对我说:“这些都是东北塘派出所所长滕福明、教导员、高松(028810)的意思。”事后,我不服法医做的假鉴定结论,就进京上访,2011年由于“两会”搜查的警察把我拉到九敬庄,后无锡市公安局把我带回江苏省无锡市禁闭在一家宾馆直到“两会”结束才放出来。
我于2010年11月3日、2011年1月14日和11月8日将重新鉴定申请书交给省公安厅,2011年11月8日省公安厅将公安部给尤宝芬的三张法制宣传页和重新鉴定申请书传真给锡山分局,重新鉴定申请书提出所有的问题没有解决,至今张仁杰死因不明,连准确的死亡时间也没有。
然而,公安机关经审查及复议未受理我的控告,并作出了不立案的决定,为此控告人请求党
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及各部委督查,严肃党纪国法,彻底清除地方黑恶势力保护伞,还被害人及家属一个公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尤宝芬电话:1589646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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