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玲被怀疑举报遭犯罪集团人员砍21刀,其残忍手段触目惊心)
(王金玲一条腿已经明显肌肉萎缩)
(当地媒体对该案作简单报道)
(2009-3-27)权利运动发布:
正在北京上访的黑龙江省林口县访民王金玲讲诉,其在天津市塘沽区登辉洗浴中心打工,被洗浴中心大堂经理鲍玉红的男友何瑜林砍21刀的悲残遭遇。
2007年4月11日,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塘沽区公安局出警对登辉洗浴中心组织卖淫嫖娼人员进行搜查抓捕,洗浴中心负责人王婉华,大堂经理鲍玉红被拘留。
2007年4月14日17时许,王金玲从登辉洗浴中心楼上下到一楼,准备到厨房打饭,刚到厨房过道时就被何瑜林叫住,何瑜林一把抓住王金玲摁倒在墙边上,何瑜林用刀朝王金玲身上乱砍乱捅,何瑜林边砍边问:“二姐(鲍玉红)出事是不是你到公安报的案,”王金玲求饶的说:“不是我,我不知道这件事,你别扎我。”何瑜林说:“派出所的人怎么说是你报的案”这时一个叫“小浩”的接过何瑜林手里的刀继续朝王金玲身上乱砍乱捅一番后,何瑜林和“小浩”离开现场。洗浴中心王金玲的同事把她送泰达医院救治。
2007年5月11日,被拘留的洗浴中心负责人王婉华,大堂经理鲍玉红获释。
2007年9月,王金玲向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07年12月24日,塘沽区人民法院,(2007)塘刑初字第616号 ,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金玲对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王婉华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
王金玲不服提起上诉,2008年3月11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2008)二中刑终字第87号,以部分事实不清,撤销塘沽区法院(2007)塘刑初字第61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诀书。发回塘沽区法院重新审判。现在王金玲被故意伤害案件被两级法院相互推诿不予审理,王金玲被迫走上信访诉求之路……。
相关联系;
王金玲;13051585215
塘沽区法院法官张健;022-65270991
塘沽法院;022-65270637
塘沽检察院办公室022-25861254
中级法院赵维克022-28024716(胡军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