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8)权利运动发布:
自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以“国家秘密”为由,作出拒绝公开“国家人权报告”答复后,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申请人曹顺利、吴田理、刘晓芳、夏岩、陈秀芬、张淑凤、鞠鸿怡等63位人权受害者不服答复,于今天上午聚集外交部,并联署向该部行政复议办公室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
据了解,今天提起行政复议的这63位公民是从2012年11月份开始陆陆续续收到外交部答复的。大家搞不明白,一个签署联合国公约的国家、而且还是联合国5常之一,怎么会对自己作出的“国家人权报告”称作是国家秘密呢?这国家究竟是谁的国家呢?这不仅是涉及依申请的63位公民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到我们整个国家民众的切身利益,这怎么会是国家秘密?其他签署国际人权公约的国家都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向本国公民公开?
曹顺利对工作人员说:如果一定要说“国家人权报告”是国家秘密,那么,这又是什么级别的秘密?我们完全可以与外交部签订保密协议。
今天联合签署行政复议的63人是第一批,后面还会有第二批接到外交部以“国家秘密”为由不予公开答复的公民进行联签。
曹顺利电话:13683542027.
吴田丽电话:1324198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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