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6)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十点,就2010年9月30日~2010年12月24日深圳市宝安区拘留所超期拘押,并在拘留期间每天强迫劳动13小时一事,肖青山再次坐着轮椅到拘留所大门口抗议。
抗议大约进行了15分钟,拘留所的副所长接待了肖青山,并安排了一位姓肖的民警(电话:13823715644)给肖青山做笔录。在做笔录的过程中,姓肖的民警告诉肖青山,拘留所根据情况超期拘押犯人是合法的,超时劳动也合法。当肖青山问:那赚的钱要不要上交给国家财政?肖民警说不用,拘留所自己安排。
原来如此,超期拘押是为了拘留所创收,而且还不违法,那拘留所还有不超期拘押的道理?可能是肖青山已经残疾,创收的劳动力不强,拘留所今天没有把他再次拘留,并超期拘押。
肖青山电话:1897964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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