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建设局该竟然行政许可宜城街道实施强制拆迁,而且还要“依法”,真是可笑荒谬之极)
(宜兴市建设局06年的拆迁许可证竟然连公章都没有)
(万才方先生已经向宜兴市政府请求撤销建设局的违法行政行为《通知》)
(2009-4-18)权利运动发布:
近日,江苏宜兴市宜城街道的万才方先生收到一份宜兴市建设局署期为09年4月8号的《通知》,该《通知》以该建设局曾于06年9月送达的(2006)第45号房屋拆迁裁决已经生效为由,依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要求万才方先生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自行对城北西路86号房屋搬迁,逾期将由宜兴市宜城街道办事处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万才方先生收到宜兴市建设局《通知》后,认为宜兴市建设局严重违法。
第一:宜兴市建设局给予宜兴市融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的拆迁许可证是06年3月22日,依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城市房屋管理法》第2条规定,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连续2年不进行建设,该土地应当无条件收回。而宜兴市融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连续3年多未对城北西路地块进行建设,所以,宜兴市融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2006)第4号拆迁许可证以及宜兴市建设局(2006)第45号房屋拆迁裁决书均已失去法律效力。
第二:依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十五条、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十七条、《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二十一条规定,强制拆迁应当由建设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宜兴市建设局自说自话在4月8号的《通知》中授予宜城街道办事处实施强制拆迁意欲何为?宜兴市建设局有这样的行政许可权力还是宜城街道办事处有这样的执法权力?
万才方先生对宜兴市建设局违法行政行为《通知》已经致函宜兴市政府请求依法撤销。
据悉,宜兴市宜城街道城北西路在城市规划前叫宜城镇城北村,该村有3000多亩农田,该地块在城市规划征收为国有土地后,集体财务上土地补偿费就应该有2亿多元,而城北村村民至今没有得到属于自己的补偿,城北村历任书记村主任都拒绝公开集体财务,村书记带领村干部每年贪污和挥霍集体财务达到几百万。为此,城北城村民反响强烈,两任村支书和他们的手下因群众举报而下台,但由于其神通广大并没有受到法律制裁,这些人通过种种手段回到宜城街道,与现任村支书、村干部一起组成了一个所谓拆迁办,他们手中掌握着上亿的集体财产,招募社会人员横行乡里恶霸一方。
他们想要打谁就打谁,要拆谁的房子就拆谁的房子,连八十二岁的老太婆都不放过,扬言:“打死一个人,我准备五十万摆平”。并指使城北十里牌派出所抓捕不服的老百姓进行关押,让其写“保证书”不然就不放其回家!
这就是宜兴市建设局授予宜城街道办事处实施强制拆迁的违法行政目的所在!
权利运动将继续关注万才方以及城北村居民房屋面临非法强拆的事件,希望宜兴市当局及时制止建设局违法行政行为,对践踏法律、掠夺老百姓财产的宜城街道“拆迁办”这样已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民团”进行取缔。
相关联系:
城北村居民万才方:13276297038.
城北村书记:何伯勤 13906156733。
宜城(镇)街道办事处:0510-87992542。
宜城(镇)街道书记夏国忠:13906158030。
宜兴市建设局办公室电话:0510-87994001。(局长金新华)
宜兴市市长王中苏:13701538666。
宜兴市市委书记将洪亮:13801530066。(张建平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