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好玉昔日奉命潜越参战,伤残后被福清当局卸磨杀驴

(2013/4/24)权利运动发布:
俞好玉,男,汉族,1947年1月23日出生,是福建省福清市龙山街道(原海口公社)南宅村(原里美村)人。入伍一年后于1965年10月奉命潜入越南,参加所谓的抗美援越,1969年伤残后被送回国。

据俞好玉反映,自己回国整整治疗了三年,于1972年4月21日出院后,自带档案返回原部队,在陕西省白河县连队参加襄渝铁路建设,获得了连队的三次嘉奖,并于1973年1月入党。同年3月1日复员,返回原籍福清县等待分配工作单位。

俞好玉复员在家等待到1974年初,上级依据1969年国家对援越抗美参战退伍人员安置精神,分配其到海口公社(后改为镇)工作。原里美村大队党支部周宏法书记陪同其到海口公社党委书记何宏仙的办公室,何书记表态:“……现在先安排在公社企业办做派出干部,等待以后有指标再转正”。但令俞好玉倒霉的是,何宏仙书记不仅就突然亡故,导致转正之事被搁置,而且受“文革”后期余波影响各级党政领导人事变迁,导致中间脱节而造成俞好玉的人事、组织、劳动等关系未得到妥善处理。

就这样,俞好玉又宝公社分配到企业办下辖的建筑工程队任干部工作,从1974年至1985年我曾在漳州、福州、三明、厦门、沙县、永安、南平等地担任过指导员、队长、财务等职务。
到1986年,因当时政策的调整,许多铁路等重点工程被叫停或缩减,俞好玉被迫返回到已改称为海口镇政府的企业办待工,但此后一直不见海口镇政府对其有过任何工作安排和生活安置。当时俞好玉曾数次找时任海口镇党委书记谢玉成、后任书记陈金宝等要求继续安排工作,但总是被以“没见到你的相关文件或人事、劳动关系”等为由给予解决。

事实上,假如没有上级有关部门依据1969年国家对援越抗美参战退伍人员安置精神,对俞好玉做出工作安排,其根本不可能进入海口公社工作。可见,没有劳动和人事关系的说法显然有卸磨杀驴的味道。

自1986年因有关部门的失误而造成俞好玉失业在家后,其一家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就没有得到过保障,父母奉养直至病故、子女读书、自己还要继续治疗在部队受伤留下的后遗症,以及妻子李好华又是二等残疾并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需要持续治疗,这一切把俞好玉给压得喘不过气来,深陷困境,只能在1.5亩的耕地里起早贪黑劳作耕耘,挣扎着养家糊口。

但到了1994年,俞好玉家的1.5亩田地全被海口镇开发区以每亩九仟元强行征用,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来源,只能靠打工谋生,现已年老没法打工了,仅靠2008年8月才得以享受援越抗美复退军人的优抚待遇苟延残喘。

俞好玉希望有关部门不要推卸责任,更不要自己吃肉连续汤也不舍得给在战场上受过伤立过功的人,应按照政策体恤给予自己办理退休手续,以解决其本人和残疾妻子治疗病痛及日常生活之需。

俞好玉电话:1806053512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劳工权益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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