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6)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凌晨1点,著名人权律师王全章在江苏省靖江市法院失去自由53个小时(三天)后获释,官方给出提前释放的理由是连王律师本人都感到哑然的“其在拘留所反省的比较好”。
王全章律师是受法轮功学员朱亚年先生家属的委托,于4月3日到靖江市法院为其做无罪辩护。作为人权律师,王全章当然有维护公民基本人权的神圣职责,也应当行使为委托人收集和保存证据的权利,由此可见,靖江市法院对王律师作出的司法拘留完全是滥用权力的不法行为。
对自己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在西安和抚顺的“私法机关”实施暴力都没有低过头的王全章律师有必要“反省”吗?权利运动认为:应该好好反省的正是滥用权利的靖江市法院!因为民主法制趋势已不会以任何人的不法意志所改变。
王全章律师通过权利运动向所有关心、支持、以及到现场声援自己的各界人士表示感谢。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社会建设项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