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5-18)权利运动发布:
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屏城乡后龙村,相邻于县城东南方下游,东连金造桥中型水库,全村拥有500多户1500多人,管辖柯坪厂、后门党、岭兜、洋中、中村、早兴亭、溪源厂、横路厂、山头党、陈目洋、牛栏党等自然村,是屏城乡最大的一个行政村。
村民们能在后龙村世代生存,繁衍不息。是因为村民们靠着村庄优越的地理条件,和温和的气候,以及优美的生态环境。该村庄,不但具有高山气候的特征,而且还具有雾气大、地沃物丰的特点,是发展农、林作物生产的好地方;村庄古朴的自然风光及现代金造桥电站水库,展现着纯朴的人文气息,本是现代或将来人观光、休闲、徒步健身的好去处。
由于现代县城不断繁荣壮大,城市工业、商业、事业、医院等部门以及居民生活等带来的现代文明副产品一一废弃物、垃圾、污水等不断增多,严重破坏了我们生活环境。特别是榕屏化工有限公司(全国十大环保案),排放的污水及寨比岭头堆放的危险废物渗漏液,严重污染乡村河流,使其恶臭难闻,鱼虾绝迹,致使村民不敢下河作业。
当前,又由于当地某些官员,为了眼前利益,以建设“环保”项目为由,强权在后龙村地理位置中心,村民日常生活必经要道旁,俗叫瓦厂下地方,非法建设“生活垃圾堆放场”、榕屏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填埋场”,以及在203省道旁俗叫招尾垅地方非法建设“火葬场”,这些建设项目已于2007年底都投入生产使用;以及二级水电站非法技改,溪河炉造、岭兜地方被筑坝拦河,遂洞引流,造成溪河断流,良田干枯;洋中地方又建设了“宁德市三富机电有限公司”、“新宫人造板厂”等项目。由于这些非法建设项目,既没有公开环境信息,又没有公示公告,更没有召开村民大会通过的情况下。动用政府权威,使用社会势力,采取威胁利诱的手段,骗取个别村民签字,便强行边建设边投入生产。人为的破坏了后龙村庄生态环境,彻底毁坏了村民美好家园,致使后龙村庄不再适宜人类生活与居住。
村民们为了生存,为了维护合法权利,曾经屡次自发到工地阻止工程施工、到道路阻拦非法投产。当地政府个别领导,不是使用社会势力,威胁殴打村民,就是口头应允:“政府会考虑给你们合理的安置。”等等以劝阻。然而,上述建设项目,自从征地、建设至今,都过了六个年头,投产至今也过了三个年头,对后龙村村民们的合法移民搬迁安置要求(虽对柯坪厂、后门党两自然村决定搬迁,至今也未能兑现),却遥遥无期。
因此,后龙村村民们,强烈恳求新闻媒体记者能给予关注和支持,不胜感激!
联系人:郑声勤,联系电话:13860308801。(长建供稿)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的通知规定:4.0.2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4、填埋区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以内的地区;
根据环保总局环发[2004]75号《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的规定:4,5填埋场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米以外,应保证在当地气象条件下对附近居民区大气环境不产生影响。4.11填埋场场址应选在交通方便、运输距离较短,建造和运行费用低,能保证填埋场正常运行的地区。 5.4.11危险废物填埋场区主要道路的行车路面宽度不宜小于6m,车行道宜设环形道路。
根据国家GB1808l—2000《火葬场卫生防护距离标准》2术语: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3标准内容:3,l火葬场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和年焚尸规定为:风小于2m/s年焚尸量大于4000具与居民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700m。
甲苯:属国家规定的《化学危险品名录》中第一类危险品,根据国家《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凡距离下列地区1000米内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兴建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厂(即厂点围墙到上述区域边界不少于1000米)。(一)居民区:(二)供水水源及水源保护区;(三)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