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5-6)权利运动发布:今天早上9点许,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重审开庭宣判福清市江镜镇南宵村华塘自然村民在捍卫自身权益被官商勾结冠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管制一年六个月的谢福兴、谢作务、谢孝信等人罪名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谢福兴等人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认为今天法院的宣判结果远未有公正可言。
2007年4月19日,福清江镜镇政府动用公安干警、社会闲杂强行圈占南宵村华塘村口60亩良田,口头规定每亩耕地28080元补偿给农民。随后,镇政府以每亩67万元高价向社会公开卖出。
暴力征地让奸商贪官们大捞一把,此事件令福清市通达机械厂老板林明文眼红,他也看上了南宵村华塘村口前16亩多的耕地。
2007年8月6日,林明文勾结江镜镇党委书记张明星等人,竟然调动100名解放军军人,并由部队负责人刘海兵带领,乘四部大卡车和一辆小车(车号:空U20157吉普车),伙同林明文带领数名打手、镇政府领导及工作人员、公安干警等全部出动,强行铲除地上农作物,推平耕地,还打伤10多位护地农民。事发当日,部分村民到通达机械厂找老板林明文要求赔偿受伤人员的医疗费,林明文指使厂内工人及打手对村民大打出手,却反咬一口说其工人被打成轻伤。
2007年9月15日,村民谢作务老人被福清公安抓走关进看守所,其家人为换回老人自由之身,被迫在不合理的卖地条约上签字。
2007年11月29日,村民谢孝盛又被刑拘,20多天后,其家属不得不签字卖地,以此换取谢孝盛的人身自由。随后,镇政府领导公开对村民说:“你们不签字卖地,我们就开始一个个的抓•••••••”。
全村最多土地的村民谢福兴家有3.3亩地在征用范围内,由于谢福兴拒绝签字,林明文、江镜镇政府便勾结福清市公安局,利用2007年8月6日催讨医疗费事件,指使镇干部及林明文厂内工人等11人作伪证,指证谢福兴参与打人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并上网通缉。
2008年1月9日,谢福兴在兰州被抓捕。林明文、镇领导和公安局领导等发话:“如果谢福兴家属能动员所有村民签字卖地,谢福兴即可获得人身自由。
此案经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谢福兴、谢作务、谢孝盛等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管制一年六个月徒刑。2008年11月5日,二审的福州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2009年5月6日,福清法院重审开庭宣判罪名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
宣判当日,谢福兴等村民并不领福清法院的免矛予刑事处罚的裁决,村民们认为,对这起没有真相没有公正的暴力征地案件,他们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行使宪法与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将诉求进行到底。
相关联系
谢福兴;0591-85713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