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7/19)权利运动发布:
1、按照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确定的第二轮“普通定期审议”的日程,我国外交部在2013年7月22日将向联合国人权高专办提交《国家人权报告》。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等;一些市民希望能够对《国家人权报告》的撰写,提出自己的建议。
3、市民在外交部东侧门前等待答复期间,外交部国际司人权处的干部曾多次表示愿意对话,但因种种原因对话未能友好进行。但是,我们希望国外交部在《国家人权报告》撰写过程中考虑我们的建议。
4、现,鉴于天气及身体等原因,我们决定不再前往外交部东侧门前等待答复。近来,习近平主席提出要走群众路线。作为群众,我们相信,我们要求对《国家人权报告》提建议的事情,一定会受到国家有关领导、有关部门的尊重。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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