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苛政猛如虎,访民与县领导交涉一小时=21个月“劳教”




(尽管这是当局单方面的书面材料,但我们还是能够看到当局滥用“劳教”的随意性)

(2009-7-27)权利运动发布:
福建三明市沙县凤岗镇刚从劳教所出来的访民邓观儿致电权利运动,其上访北京有关部门遭劫访回到当地后,与当局有关领导交涉一小时,竟然于08年4月22日被地方法院判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免于刑事处罚。但,随即又被当局以同样理由一事两罚处以“劳教”21个月。

据悉,邓观儿是因为房屋纠纷、以及妻子在计划生育手术中受到人身损害等问题长期得不到合理解决而上访北京的,在遭到暴力劫访后,其与沙县领导用理性非暴力方式进行对话和沟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所倡导的。这样的行动即使在过去封建朝廷的衙门,也只不过被衙役驱赶而已,而邓观儿却为此发出21个月的人身自由。可见,沙县当局完全是在将“劳动教养”这个苛政疯狂残害依法上访的访民。

长期以来,地方当局用“劳动教养”制度残害访民可谓是五花八门、离奇古怪,例如:走在路上的访民就可能被当局以“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公共财物”、“妨碍交通”等处以劳教,访民即使坐在家中当局也有可能以“涉嫌爆炸”、“涉嫌诽谤”等处以“劳教”……。换句话说,只要一些共党酷吏想残害中国人民,他就可以为所欲为利用“劳动教养”这个违宪的苛政!
(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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