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女侠赵春红昨晚顺利生产,目前母子平安


(2009-7-18)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17号)晚上10点06分,赵春红在平泉县中医院顺利产下一男婴,天佑良善、母子平安。

整个的生产过程一直由河北省平泉县当局派出的流氓特务严密监控,赵春红儿子的降生是继河南李春霞儿子后,又一个当代“小萝卜头”。

赵春红是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人,住平泉镇榆洲南路6号内。2004年其投资秦皇岛青龙县西沟铜矿,由于当地黑恶势力介入,強迫赵春红的合伙人王颖、赵金生退出,由田大力、刘玉红接手。由于赵春红坚持要股不要钱,最后赵春红由厡占30%的股份缩减为10%的股份,并签订协议,双方认可。

股东田大力、刘玉红仗着青龙县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等人的撑腰,令实际出资人赵春红有股份而得不到利益,不仅没有管理权,而且没有知情权。

无奈之下向青龙县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股权,青龙法院(2007)青民初字第1120号民事判决书作出枉法判决:违反<>不告不理原则,抛开客观事实和证据不顾,把民法明确规定的确认之诉,竟多判了一项给付之诉。至使赵春红上千万股份利益丧失殆尽,而且血本无归。赵春红厡本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没想到的是不仅败了官司,还因为打官司而负债累累。

黑社会背景的合股人仗着权势,联合法院法官公然在法院和判决书里诽谤汚辱赵春红的人格,使痛不欲生的赵春红当场在法院里喝药自尽。

事发后,人性泯灭的法官于长奎不仅没有抢救,反而将赵春红铐在法院通道示众。当赵春红醒过来后居然睡在地板上,迫使其再次割脉自尽,后经抢救终于保住了一条性命。

从此,赵春红走上了上访路,原以为到北京就是说理的地方,然而,到有关部门四处哭诉,却难寻公道。为此,多次闯中南海找中央领导申冤,并以怀孕之身到各个部门拉横幅、散喷冤情冤状表达诉求。

在不断争取下,2009年2月23日青龙县法院(2009)青民再初第8号民事判决书改判赵春红完全胜诉。但,在胜诉情况下赵春红仍然是有股份而至今得不到利益。

显而易见,赵春红几年来坚持申诉和上访,是完全有道理的。法院应当对赵春红案件的渎职侵权承担责任责任。赵春红的上访和诉求方式完全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的正当行使。

赵春红女士从6月28号晚上被河北当局暴力劫访后,一直关押在平泉县党校这个“黑监狱”中,前几日赵春红临产时,当局将其转移到平泉县中医院,继续由大批流氓特务监控。

相关联系:
平泉县书记刘文琴:13903245625.
政法委书记李永:13663342688。
赵春红家人:1583314102(张建平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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