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4)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省常州市维权人士、退休教师姚宝华因为替村民依法争取合法权益,一家三口被以“敲诈勒索”治罪一案,将于2013年12月26日上午九点在常州市钟楼区法院第十三法庭再次开庭审理,届时,刘晓原律师、王宇律师、张成茂律师、以及接受姚宝华老师委托的张建平将出庭,为姚老师一家三口作无罪辩护。
当前,敲诈勒索与“扰序”已经成为腐败当局打压维权人士的口袋罪,有一点类似于泰森指控三岁小孩对其实施故意伤害一样的黑色幽默的味道。其实,稍懂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明白,在涉及征地补偿安置的纠纷中,无论是敲诈勒索的客观构成要件还是主观构成要件,都不可能成立。
周四的庭审,是继2013年12月1日首次开庭审理后的继续,也是2013年11月21日最高法院出台“关于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后国内的重大影响案件。在12月1日的庭审中,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的证据恰恰证明两个所谓的被敲诈开发商都存在严重的违法用地事实。
江苏常州,在姚晓东替代王伟成主政后,是一个基本上杜绝了对上访的失地农民和被强拆居民实施黑监狱的地方,现在姚晓东市长离开了,如果姚宝华老师一家三口被以“敲诈勒索”定罪,那与“鬼城”这一称号一样,蒙羞的必将是那些不能够做到奉公守法的当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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