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红股权案重大突破,更多干股黑幕将浮出水面

(铜矿转让补充协议一千万,转让的总价应是多少?)


2013/12/17)权利运动发布:

三中全会后由河北省政府领导责令成立的赵春红股权纠纷协调案,在1126日第一次协调中有关人员的作祟下不欢而散后,近日赵春红在户籍地平泉县政府有关人员陪同下再赴投资地青龙县,终于取得重大突破,由原来西沟铜矿500万转让增加到了1500万,并获得了这1500万转让的证据。由此也证实西沟铜矿的法人代表田大力已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

赵春红于2004年投资青龙县西沟铜矿,2007年与铜矿的法人代表田大力发生股权纠纷,2009年经青龙县与秦皇岛市两级法院裁定,赵春红拥有百分之十的铜矿股份。此后,田大力凭借着与青龙县官方的勾结,架空股东赵春红,导致其合法权益遭到严重侵犯,被迫进京上访维权。

经过一场场惨烈到不惜生命为代价的、轰动国际社会的维权行动,最终引起河北省联席办、信访局领导的重视,最终通过承德与秦皇岛多方的行政协调,决定分两步解决:先解决赵春红维权中所受伤害的赔偿,然而兑现赵春红的股权利益。

由于当时无法对铜矿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承德与秦皇岛的行政机关决定等股权利益确定后继续协调。

20131月,赵春红得到确切消息,自己拥有百分之十股权的西沟铜矿已由秦皇岛市人大代表刘江华以5000万购买,而西沟铜矿的法人代表田大力却说只有500万,且款项已经结清。显然,田大力想通过职务的便利侵占赵春红的450万股权利益。

好在,人大代表刘江华明确告知赵春红,自己绝不会象田大力那样没有道德,这5000万的股权转让款大部分还没有支付,并希望赵春红通过官方途径解决,到时候官方有了协商结果,自己会用余款支付赵春红的股权利益。

在得到刘江华承诺的情况下,赵春红立即找到平泉县和承德市的领导,要求继续协调自己的股权利益。平泉县与承德市的领导也积极向河北省政府汇报,由省秘书长、兼省信访局长周仲明亲批,责令以青龙县县长为组长、县法院、公安、信访、国土等部门为协调组,限期协调妥!

第一次的协调,由于西沟铜矿内部不言而喻的持暗股者的故意搅局,最后居然还以“田大力要告赵春红敲诈勒索”相威胁而不欢而散。

而这一次赵春红再次赴青龙县,正是西沟铜矿的购买人刘江华接待了赵春红,但刘江华改口说铜矿的转让不是5000万,而是1500万,并拿出一份500万的支付凭证,与一份1000万的购买铜矿补充协议,以此证明自己没有骗赵春红。

虽然人大代表刘江华言之凿凿,但其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既然购矿的补充协议都达到了1000万,那么购矿的总价值怎么可能会是区区的1500万这个价格呢?赵春红诘问刘江华:能不能以3000万的价格再转让自己?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如果1500万的价格是真实的,那么作为股东的赵春红就有优先受让的权利,换句话说,如果刘江华真是以1500万从田大力处受让获得西沟铜矿开采经营权,那其转让行为也会因为没有经过股东赵春红的同意而无效。

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西沟铜矿的法人代表田大力之所以敢明目张胆地一次次侵害投资人赵春红的股权,幕后的黑手就是政府、公安的一些领导在铜矿中占有非法的暗股而已。这,也已经在当地的一些基层干部口中得到了印证。

18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深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第二项称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的经济制度!权利运动希望青龙县的一些利令智昏的老爷们能够警醒,不要玩火自焚。

赵春红电话:18932872622.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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