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7日早上我因有事回到蓝田县老家,下午5点多蓝田县灞源镇书记唐碧伟就带着手下四名黑打手来到我家,他们四人对我说:“上边领导来人了,商量处理你家的案子。跟我们走一趟吧。”我信以为真,就跟他们一起坐着他们来时开的小车来到镇政府。
我来到镇政府院子内,我看见陕西省高院信访主任程翠萍科长、法警大队长、中队长、高院一位副院长,共计5人早已等在那里。紧接着西安市中院也来了一位副院长、一位法官、科长,蓝田县法院一位院长李社武和副院长,科长。后来,我们一块来到镇政府办公室,我对他们全部人说:“蓝田县湘子岔金矿矿长魏亚强违法违纪租赁湘子岔菜籽沟、竹子坡及两面坡层层转包从中牟利,非法开采金矿致我丈夫死亡。该镇政府司法所所长樊文艺和金矿矿长魏亚强将我丈夫的死亡赔偿金非法给了我本家人李喜宏、李振民、李凤娃、孙志安四人。
该镇司法所所长王程斌给我家中间柜子粮食里投毒。唐碧伟长年指使手下众黑恶势力对我进行殴打、关黑监狱、送精神病院、非法拘留等暴力迫害手段,陕西省高院法警打伤我和我嫂子杨苏饿及儿子李启红至今不赔偿药费,2012年8月15日至11月27日我被蓝田县灞源镇镇政府非法拘禁我94天,没有给我任何法律文书。2013年11月13日至11月18日,我为什么又被蓝田县公安局非法拘留5天,也不给我拘留证。既然你们今天出动这么多部门和官员,上门来给我解决问题,就请你们先把我提出的上述问题挨个解决了再谈其他方面的事情好吗?”省高院、市中院、蓝田县法院各位领导们对我提出的上述问题均无任何人回答。
市中院一位副院长对我说:“你去中院或者高院申诉。”我:“我去省高院申诉过,申诉的结果就是被你们上下勾结,将我母子三人于2013年5月28日打伤扔出门外,至今不给任何说法也不赔医药费。司法所所长樊文艺私自将我丈夫李振财的死亡赔偿金给了我本家李喜宏、李振民、李凤娃、孙志安四人。请你镇政府司法所所长樊文艺把他们四人冒领我丈夫死亡赔偿金的协议给我。蓝田县湘子岔金矿矿长魏亚强和灞源镇湘子岔村支书记付长财签的租赁湘子岔菜籽沟、竹子坡的合同给我。我再去申诉,要不然你们又会故伎重演,到处上报虚假黑材料,歪曲事实。”他们不作回答。
紧接着,省高院信访主任程翠萍对我说:“我已经给你复查过你家的案子了,不存在任何错误和违法的地方,如果不服,你可以继续去省高院申诉。你把省高院院长阎庆文的照片叫人从国际媒体上撤下来,关于5月28日打人的事我可以叫法警们给你赔礼道歉。前段时间我已多次告知你,不要再上外媒和微博了,也不准再进京上访,你如果再不听,我们会让你死的很难看的。唐碧伟是个好同志,他以后如果因为你家的事而被上面调查或处分的话,也同样会让你全家死无全尸的。”紧接着唐碧伟气急败坏的质问我:“老实交待,你从哪里搞到我的本人照片和手机号码的?”我:“我花钱买来的。”唐碧伟:“谁卖给你的,把人给我叫来,我非弄死他不可。”我:“我不认识他,也不知道咋联系他。”唐碧伟:“以后你再敢在微博或网上发有关我的事情和照片,尤其是给中央的领导们发,绝对叫你不得好死。”最后我再次向他们索要事发当年李喜宏、李振民、李凤娃、孙志安他们四人冒领我丈夫的死亡赔偿金协议及蓝田县湘子岔金矿矿长魏亚强和该镇湘子岔村村支书付长财签的合同,程翠萍低下头不再说话。我问她们:“你们不给我合同及协议让我怎么去告他们?”
过了一会儿,程翠萍对我说:“你在西安哪条街上租房住,是和大儿子李启红住在一起吗?”我说:“我没有和大儿子住在一起。我单独住在西安市文艺路。”程翠萍又说让我带她一起去文艺路我的住处,还说如果条件不好的话她可以陪我一起长期住在文艺路招待所里面。和我睡在一起。
最后程翠萍等人又告知我说,准备近期针对我家案子开个多部门听证会,到时会有政府很多媒体和政府部门参加。我问他们,那我到时能不能也把我们的一些国际媒体记者和律师带上参加?他们坚决不同意,只准我一个人参加。后来我偷听到他们私下商量:“只要她曹秀琴敢赴这鸿门宴,管保叫她有来无回。”目前我处于四处流浪状态。
尊敬的王岐山书记,您整天说要下决心加大反腐败力度,可是陕西省以阎庆文、唐碧伟等为首的恶虎整天当街伤人,残害百姓,您为啥就看不见呢,难道你眼瞎了吗?
唐碧伟电话:13991872966
程翠萍电话:18991991068
灞源镇官员耿红波:13991364398
灞源镇司法所长 程 宾:13669295559
灞源镇翟晓峰电话:15929777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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