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6)权利运动发布:
广东省中山市访民梁带华于12月12号第三次到北京新华门撒上访材料,被北京西城区公安分局刑拘30天,后由广东省中山市横栏公安分局副局长赖桂康接回,不但扣押身份证,还安排几位警察二十四时实施监视。
梁带华,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六沙村北一队北二街99号人,租赁黄惠民、梁泽洪、梁泽彬厂房开办私人企业塑料加工厂。2008年,广东省中山市经贸局、物价局、开发公司无视电力法,合谋对梁带华实施黑社会勒索,并非法强行在银行截走其存款,使南方电网中山横栏供电公司无法收取电费而导致人为欠费,最后变压器被封而断电,私人企业塑料加工厂倒闭至今,损失惨重,倾家荡产。
租凭合同纠纷一案发生后,广东省高级法院、中山市中级法院、第二人民法院违背事实和法律,故意枉法裁判,损害梁带华的合法权益。
梁带华说:副局长赖桂康打击报复我上访人,在不允许我看内容的情况下,以“拒绝签字就继续关押”进行要挟,逼迫我在一张纸上签字,并一直派人非法监控我。
梁带华电话12322797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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