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携妻子赵素利2013.12.31在前往北京申请注册中国人权观察途中,于河南省巩义市被当地公安局以“武汉公安局找你”为由带往郑州火车站。在郑州火车站,武汉青山公安分局国宝邓刚、黄小高以及另一陌生者在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要从巩义公安手中带走我们,被我们断然拒绝。
在这种情况下,陌生国宝拿出手铐要把本人铐走,邓刚拦住后,自己动手将本人脖子掐住强行拉下车,三人把我的手腕扭转并殴打在地,以暴力将我绑架上车。在这种情况下,我妻赵素利声明不去武汉了,却仍然被他们一男一女以暴力绑架上车,赵素利的胳膊被扭伤。
更为恶劣的是,那个陌生国宝居然对我妻赵素利肆意辱骂,并且毫无廉耻的无端挑拨我们的夫妻关系,指责她不该从河南来和我结婚。
就这样,我们夫妻被武汉市青山公安分局国保在没有任何法律理由,也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文件的情况下,以暴力手段强行抓回武汉。
在汉口车站下车以后,这伙人把我们夫妻分别押上一辆车,将我带到和我毫无关系的武钢轧钢派出所。在这里,青山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张助军(手机15337133758)和一个姓李的装模作样的对我提审,我强烈抗议了他们的非法绑架行径后没有理睬他们。
在这一过程中,张助军不顾一路上他们不动我私人物品的承诺,强行搜查我的提包,并且把我前往北京申请注册中国人权观察的资料强行拿走,但是,大约一个小时后又被迫退回了。
随后,李某声称,因为我在剥权期内在网上发出给习近平的公开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宣布对我处以拘留九天,罚款两百元的行政处分。
对此,本人愤怒的指出,第一,从内容说,要求习近平作为转型期的国家元首以保护人权为首要职责有何罪何错?第二,从时间说我从三月份开始一两个月发一份,一共发了六份,如果有罪有错你们早就该抓我,现在剥权期已过,你们还有什么理由抓我?第三,就是你们有权以此对我处以行政拘留,也无权为此把我从千里之外在没有有效的相关文件的情况下以暴力手段抓回!第四,哪怕多关押200天,我也不会付给你们一分钱的毫无理由的罚款,如果你们动手从我手上搜,你们就是公然抢劫。
2014年元旦凌晨三点左右,他们又把我带到武汉市青山区公安分局,张助军等人把我看在车上,姓李的下车去打印行政处罚决定书直到五点。
随后他们把我押往分局后面的青山区拘留所,基于现实,我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是我三年来第六次被行政拘留,应该说,青山分局拘留所工作人员对我和其他被拘留人员的态度是一样的,只要不违犯管理规定,就只是把人关在这里而已。但是也有不同之处,进去后我要求打电话,他们告诉我青山分局和武汉公安局已经明令禁止。这种情况由来已久,也就是说,一直以来,在青山分局和武汉公安局的授意下,青山区拘留所一直在非法剥夺我作为被拘留人和家人通信、打电话以及会见的权利。
令人欣慰的是,由于我已经出了剥权期,而中国人权观察的工作也已经获得了强大的社会支持,我们尚有了实力雄厚的律师团队,这样,在郭莲辉、刘卫国、江天勇尤其是谢燕益、唐荆陵律师的大力奔走下,当局不得不被迫允许我妻赵素利给我送衣服并在规定的探视日(星期三)来探望。
今天是我此次行政拘留期满之日,由于有大量维权人士不断来看我并且准备迎接我出狱,没有正气只认利益的当局破天荒早上五点钟就让一个姓杜的警官带人开车送我回家,而以往总是要拖到八九点以后的。
回家之后,才知道已经有很多维权人士等在我家,更多的人正在赶来,同时得知我家的三台电脑已经被青山国保大队副队长瞿佑平(手机18971664693)带人在2013.12.31当晚从家中抢走,至此,三年来我的电脑已经被他们抢走九台,另外还抢走手机一部,录像机一台。
这样我和妻子以及一些朋友立即前往新沟桥(管段)派出所讨要,正好碰到一早上开车送我回来的杜警官,他声称,这是根据“案情”的需要暂扣,一个月后给予正式答复——需要指出的是,此前他们“暂扣”的物品从无下落,而且往往什么手续也没有,找他们讨要时他们再随意开一个没收证。给杜警官谈起这些情况,他说以前的他管不了。
综上所述,和以往一样,当局这次对我和我妻子的抓捕完全违法——没有任何手续就把我们夫妻从千里之外绑架回来是典型的黑社会做派,毫无廉耻的辱骂绑架我妻并且指责她不该和我结婚是典型的流氓手段,以我去年一年给习近平写公开信要求他保障人权而判我九天行政拘留的做法则不仅是无赖行径,而且是典型的与人权为敌,与全人类为敌!
与此同时也要指出,当局这次没有像以往那样一概没收我的文字材料,退回了我的全部申请注册中国人权观察的文件,并且一直回避对我们的这一活动作出任何评价,应该说这不仅绝非偶然,而且表明当局已经接近被迫承认人权组织的合法化。
当然,无论当局的态度如何,我们将毫不畏惧的继续要求当局接受中国人权观察的注册,我们将为了使中国脱离丛林法则的主宰而努力奋战,我们将为捍卫全中国每一个人的人权而全力拼搏。
中国人权观察主席 秦永敏
2014.1.10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