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不配合党的婊子工程就拆你没商量)
(残疾人申请了8年的建房报告至今不能落实)
我是浙江省诸暨市街亭镇周村村民周介平,今年54岁。我是一名二级肢体残疾人,自幼双腿残疾,不能正常行走,生活不能自理,日常生活需要弟弟周建龙照顾。
我是无房户,现孤身一人住在已经无人居住的一座破旧的四合院内的基中一间(属于危房),环境相当恶劣,一旦刮风下雨,污水就会从阴沟流入室内,如遇狂风暴雨,屋子随时有倒塌的危险。此房子产权属于我弟弟,原来由我弟弟一家四口与我一起居住。2000年镇村鼓励农民发展家庭企业,我弟弟也获得准许在村边与其他村民一起搭建了简易织机房。因工作忙,也随儿女的长大,一家四口无法再跟我一起居住了,只好搬到织机房内居住。但我的日常生活起居还是由他们每天照顾。
我弟弟1995年从村规划购得120平方米宅基地,1998年批准可以建房,后因公路建设被征用,一直没有重新落实。经过几番周折,历经坎坷,今年终于可以建房了。建房之处离我现居地有三里多路,以后搬入新房居住后必将无法对我很好的照顾,那我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而且我年纪增大,已是疾病缠身,正是需要亲人关心照顾的时候。经反复考虑,我向弟弟提出,在他的新房子边上为我搭建一间平房。我弟媳当场反对,一则政策不允许怕惹麻烦,二是会影响她家房子的美观,要我等自己的房子批下来再造。我说:你们还看不清形势吗,现在的干部都只顾自己的利益,你们是公路拆迁户都等了十多年,还是靠托关系求人才批下来的,我一个残疾人就是等到死也不会批下来的。经我再三恳求和我弟弟的多次劝说,才勉强同意。并由我兄弟姐妹凑钱搭建20平方米平房,现房子结构已经完成,即将开始装修。
2006年我跟姐姐一起居住时曾向村里递交申请宅基地的报告,当时村二委领导还是相当人性化,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经村委开会讨论决定同意批给我宅基地,在我的报告上签字盖章(复印件附后),,并跟我弟弟的宅基地安排在一起。后来换届选举,原来的领导未能连任,我的宅基地申请也不知道卡在哪里了,一直没有批下来。新一届干部为了谋取私利,宅基地指标都给了肯花大钱或有权势的村民。而且综观全镇,哪个村的干部个人住宅不是花园亭台,圈地如庄园,哪里还会管一个无钱无势的残疾人。对此我也没有异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人不为已天诛地灭,千辛万苦加上千万“投资”,竞选个村干部目的就是图个回报。但也不能把一个居无住所的残疾人的住宅指标也残酷的霸占了吧,天理何在呀。
镇里知道我搭建平房后,通知我弟弟说要拆除。我在弟弟的帮助下找到了镇长、书记,说明房子是我的,反映了我的实际情况,请求政府给予特殊照顾。反正我以前已经上报宅基地的申请,现在把我这违建的20平方米的面积批给我不就行了。镇长、书记看到了我的实际困难,决定向上级组织反映汇报,基本同意不拆。我千恩万谢后满心欢喜而归,对镇政府能法外施恩照顾弱者感到由衷的感激。
过了一段时间,镇里来人说为了特别照顾低保困难户,要对我现在居住的危房进行装修,并拍了很多照片,并要我弟弟把房子的土地证交给他们。我对他们说:房子是我弟弟的,我没有权利作主,而且这是个危房,光外表修修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我那边已经搭了一间平房,没有必要让政府再花这笔钱。
2013年11月13日,镇里再次动员我装修危房。我说我的房子已经造在那边,只要你们不去拆就行了,这边的房子真的没有必要装修,即使装修好了我一个人也无法生活。镇政府的人对我说:拆不拆你的房子我们没有权力作决定,但你现在的住房是一定要修的,我们已经上报了。
第二天,镇城建的五六个人再次找到了我和弟弟,问我们到底让不让修房子。我弟弟说:我的房子不需要政府来修,除非你们保证不拆我哥哥的新房子,我就让你们修。为首的一个叫孙华的大声说:哼,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竟敢跟我们谈条件,我实话告诉你,本来那间房子还可以保留一段时间,既然你这么不识抬举,明天就去拆,还有你的织机房全部拆掉,不给你点厉害看看我不是人……。言语是相当的恶劣,根本不象是一个人的样子,更不用说政府公务员了。
2013年11月15日下午,镇城建带着大队人马开着挖掘机首先来到我弟弟的织机房,土管员何刚强问我弟弟到底修不修房子,我弟弟说不需要修,他们就抓掉了织机房边的厨房,看到织机还在,就说尽快处理掉里面的东西,我们过几天再来。然后奔赴我的新屋处,把我的平房给拆了。现场看到的群众对镇城建的恶劣行径无不感到愤慨,纷纷议论说:这间房确实是兄弟姐妹出钱为周介平造的,拍拍你们的良心说,如果你们的兄弟象周介平这样残疾的,你们会愿意留在身边照顾他吗?这种残疾人的房子你们也下得了手,真是太没人性了……。
许多一起前来执法的人员也表示了同情和无奈。这次是由于我们不让街亭镇政府强势帮困扶残丢了面子,恼怒之下强拆了我弟兄的爱心扶残房。依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残疾人扶助工作的意见》诸政发〔2007〕93号文件第二十一条,农村特困残疾人无住房或居住危房的,纳入残疾人“安居工程”,通过新建、改建、修缮加以解决。本来应该由政府帮我建造的,现在我兄弟姐妹为政府分忧,出钱出力帮我解决住房问题,为什么一定要暴力拆除呢?
我有三点诉求:一是请上级政府明示街亭镇政府的这起强拆行动是否合理合法?二是请上级政府严查,为什么农村特困残疾人和无房户审批不到宅基地,建房的指标到底给了何人?三是请上级政府帮我修复被拆的那间房,并依法审批给我宅基地,使我能有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可以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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