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维权人到财政部要求公开天津市维稳费用[视频] 2014-02-19 权利运动编辑 (2014/2/19)权利运动发布: 天津市维权人张兰英、唐新波、姚丽娟等45人依据国家“信息公开条例”和“宪法”第41条赋予公民的监督权,要求财政部对天津市的维稳费用做出信息公开,财政部已收,按照相关规定财政部应于15日内做出答复。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公民权利项目编辑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