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再明 稿
(2014/2/9)权利运动发布:
2013年11月25日,上海成为中共18大三中全会后中国司法改革试点城市,然而这司法体制改革所谓利好,却并没有让在政府门口要饭而被“妨害公务”构陷的被强拆难民李玉芳享受到一丝公平正义,反而于2014年1月2日被上海市杨浦公安分局执行逮捕,并享受监狱死囚犯独立小间羁押的最高待遇。
2002年12月26日,李玉芳家位于杨浦区沈阳路132弄28号的房屋遭到政府的不法强拆,李玉芳与丈夫陈瑞明带着刚刚出生的女儿成为流浪难民。为了维护自己的住房权利,李玉芳开始了长达十余年的上访,曾遭到当局的7次拘留,并在拘留期间遭到酷刑。在党和政府的操纵下,李玉芳一家三口被迫搬家6次租房,受尽上访路上的艰辛和全家人流浪颠沛生活的煎熬。
李玉芳丈夫陈瑞明是出租车司机,给出租车公司干了20余年的当代骆驼祥子。2013年12月3日,陈瑞明承包驾驶的出租车进入报废更新周期,奇怪的是出租公司居然没有给陈瑞明安排车辆,也不给予基本的生活费,等于让陈瑞明失业在家,断了全家人的唯一经济来源。2013年12月19日中午12时50分,眼看2014的年关将近家中又揭不开锅,李玉芳被迫来到杨浦区政府大楼前,在特供政府要员官车出入处敲打手中空碗,代表全家人要饭吃,求生存,维人权。
靠共老百姓产而财大气粗的政府当然有着对付老百姓的办法。李玉芳刚敲碗,即遭到2个民脂民膏供养的政府家丁的驱赶,紧接着,一个警号为038211警察抢走了李玉芳手中饭碗。正当李玉芳试图向警察讨回自己饭碗时,从里面又冲出一个警察,四个男人围攻一个不到100斤的李玉芳。情急之下,李玉芳手拉警察外衣时,居然“伤”到了穿厚衣服的警察,当天就被刑事拘留,后由上海新华医院出具“人体轻伤标准,构成轻微伤”的鉴定。
据陈瑞明反映:在卷宗中显示,警察的胸口有一小片红印,但没有指甲印,估计这些红印是造出来的。他们当代州官呀,他们就是杀人放火都是执法,更何况掠夺百姓家产?而我们百姓奴民,哪怕点一盏灯也是坐牢、杀头的天大事。
陈瑞明说:在死囚牢里两个多月的李玉芳,由于早晨被子被收走,羽绒服等御寒的衣服送不进去,已经从原来的坐骨神经痛发展到了关节炎,每天都在痛苦中煎熬。
上海成为中共18大三中全会的司法改革试点,在党的领导下的司法体制改革,能“让民众在每个司法案件都能感到公平正义”实现吗?!
陈瑞明手机:13817117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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