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梁带华,今年56岁,汉族,住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六沙村北一队北二街99号。联系电话:13822797319。
我因与黄惠文、梁泽兴、梁泽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两审法院错判,而进京上访。于2013年12月11日在北京乘10路公交车到新华门撒上访材料,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以“寻衅滋事”被非法刑拘30日,期满后又给非法办理取保候审。回到广东省中山市后,公安局横栏镇公安分局副局长赖桂康安排黑社会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目前,我在被失去人身自由的同时,身份证和所有证件被扣押,全天24小时有三个黑社会性质人员轮流跟踪我,并规定一年之内不能离开中山市,还剥夺我正常公民选举权。这就是我因上访撒了上访材料所遭报复迫害。
我今只有信件向中央领导上书,我没有违法犯罪,公安却如此对待我一介平民百姓,这天理何在?国法何在?人性化何在?
请中央在习总书记反腐倡廉,关爱民生,保护人权,有法必依,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请批示广东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省公安厅,尽快恢复我人身自由权利,给我法律公道。
冤民:梁带华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