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16)权利运动发布:
今年3月4日下午,为丈夫伸冤25年无果的山东日照东港区石臼七村冤民刘维英到中南红墙下撒了求助信,结果被带府右街派出所,其女儿韩丽丽打北京110后被告知刘维英由西城区公安分局拘留,此后就与外界失去了联系。直到3月11日下午,韩丽丽收到一份由北京市西城分局对刘维英作出的京公西拘通字(2014)000263号的刑事拘留通知书,罪名是寻衅滋事。
刘维英的丈夫韩邦石是山东省日照市原奎山供销社职工,1989年2月9日在单位值班期间,夜间突然死亡,死因不明。单位领导与地方公安部门没有通过刘维英以及其他家属同意便强行火化。为此刘维英被迫走上25年的上访之路,至今无人受理申诉。
向权利运动投诉的韩丽丽追问:我母亲多年上访无果,撒个冤情材料就被“寻衅滋事”定罪可以吗?
对于这样经常被问到的问题,权利运动只能这样回答:在三权分立的国家当然不可以,但我们这个这里实行的是五不搞,你懂的。
对于这样经常被问到的问题,权利运动只能这样回答:在三权分立的国家当然不可以,但我们这个这里实行的是五不搞,你懂的。
韩丽丽电话:13563338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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