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官员言而无信,冤民王启全再次被忽悠


(王启全的一双活泼可爱的儿女惨死在火灾事故中)(目击居民证实近在咫尺的消防队在报警40分钟后到达现场)
(律师进行走访调查)

(2009-11-1)权利运动发布:
四川内江市东兴区双才镇冤民王启全,在“10.1”敏感时期被关押黑监狱后查出患乙型肝炎。公安局、信访局等相关领导表示,王启全10月15日离开关押地后,10天内将组织有关部门与其协商解决信访问题。结果,直到今天已经进入11月份了还未有落实,显然领导开出的“支票”又成了“空头”。

据悉,王启全是因为2002年10月25日凌晨1点55分,其在内江市市中区租住地甜城公寓发生火灾事故,近在咫尺的消防队在报警40分钟后才迟迟到达现场,其对一双年幼的儿女和一位17岁的雇工在火灾事故中被活活烧死一事强烈不满,愤而向有关部门(包括焦点访谈栏目)控告内江市市中区消防队失职,尤其是对市中区公安分局于03年1月21号出具的公消认(2003)字第01号火灾事故原因认定书不服。结果,王启全于03年3月14日被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批准逮捕;03年7月17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出具[2003]内中刑初字第139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王启全在租住的房屋中上香供菩萨引起火灾事故,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在王启全失去儿女又遭判刑一案中,当时火灾事故发生后有多位目击证人用书面形式证明,消防队确确实实是在报警40分钟后到达现场的;王启全也确确实实是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身穿内衣内裤呼喊“救火、救命”,并冲向配电室关电闸的。从时间上看,王启全确确实实是在向有关部门举报消防队失职后被检察院逮捕的;也是被市中区法院判处“失火罪”的。

从目击证人证明材料中,王启全确实是第一时间冲向电闸,而且是身穿内衣内裤,这与王启全称是火灾事故的原因是电线老化造成的有一定关联性。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在消防队火灾事故原因认定书上只有“王启全用火不当”的内容、就认定王启全上香供菩萨引起火灾显然缺乏事实依据,况且,谁凌晨1点多钟身穿内衣内裤去礼佛啊?

王启全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采用信访维权的,哪知道在当局的多次打压下,自己已经悄然患上了几乎无法治愈的乙型肝炎。在万念俱灰的情况下,原本想辜负冤死的两个孩子,与当局妥协。结果,官员的不守信用,不得不使王启全重新拖着病体继续跋涉者没有希望的上访路上……。

相关联系:
王启全电话:13419489761.
双才镇林姓领导:15828805088.
十字村村支书傅书记:13890547267.(闻天不祥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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