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强烈抗议对刘晓波违宪审判,以言治罪


(2009-12-25)权利运动传发“维权网”:
12月25日上午,中国著名异议作家、《零八宪章》发起人之一刘晓波博士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力2年!“维权网”对这一典型的以言治罪、违宪滥权的审判提出严正谴责和强烈抗议!

刘晓波先生1955年12月28日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北京师范大学文学博士。曾担任独立中文笔会理事、会长。1989年因参加民主运动,于当年6月6日至1991年1月被关押于秦城监狱。1989年9月被开除公职。1995年5月18日至1996年1月,因从事自由写作及民运、呼吁为“六四”平反、保障人权而被囚禁,完全失去自由。后因执笔《反腐败建议书————致八届人大三次全会》和《汲取血的教训 推进民主与法治进程——“六四”六周年呼吁书》,而于1996年10月8日至1999年10月7日被劳动教养3年。长期来他坚持独立的民间批判立场,发表了大量针砭时弊的文章,让当局很是忌恨,也因此经常受到当局的骚扰和软禁。

刘晓波先生因参与起草和发起《零八宪章》而于2008年12月8日晚上11时,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的警员从住所带走。同时国保警察还对刘晓波先生的家实施了长达十多个小时的搜抄,将电脑、手机、书籍、打印的《零八宪章》征求意见稿和大批私人物品抄走,而且警方没有出示合法手续。直到2009年3月20日,刘晓波的妻子刘霞女士才接到警方口头通知,说对刘晓波实施的是“监视居住”。6月23日,北京市检察机关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刘晓波先生,后来以刘晓波先生多年来撰写的六篇文章与参与发起《零八宪章》而于12月2日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于12月23日开庭审理了刘晓波先生“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

据报道,23日的庭审两轮给予两位律师的发言时间还不到20分钟,可以说是制造了一个非常恶劣的限制律师辩护发言的案例。据参加旁听的刘晓波的弟弟刘晓暄说:“我觉得有很多不公平的地方。比方说:在法庭上我哥哥在做自我辩护的时候,他自己写好的稿子,审判长不让他读完。他们说,时间不够用,让他简单地读。根据法律程序来讲,是应该让人把话说完的。所以,刘晓波两次辩护的机会都是只让他进行简短的说明。” 控方出示的证据就是刘晓波写的六篇文章和《零八宪章》,当庭出示的证据都是从网上下载的,整个庭审过程没有一个证人到场,完全是在走过场。申请参加庭审的媒体和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无一获准,连刘晓波的妻子刘霞都被以荒唐理由拒之庭外,甚至不准走出自己的家门。

刘晓波先生仅仅因为践行中国《宪法》赋予的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参与起草和发起《零八宪章》就遭到政府的违宪重判,这严重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的规定;以及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也严重违反中国政府自己颁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明确表示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表达权”、“采取有力措施,畅通各种渠道,保障公民的表达权利”的承诺。

“维权网”强烈要求中国最高司法当局:尽早改正对刘晓波博士的一审违宪判决,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立即无条件释放践行公民权利的刘晓波,停止打压参与联署《零八宪章》的人士,并依法追究那些践踏《宪法》、违反《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公约》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给中国人权状况抹黑者的责任。

维权网

200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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