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19)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岳氏父子用鞭炮抵抗狼狗强抢强拆队,反被丹徒当局以“爆炸罪”构陷判刑一案的上诉,经镇江市中级法院2014年4月1日的公开开庭审理,于昨日作出(2014)镇刑终字第2号刑事裁定书,用“认定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撤销(2013)丹刑初字第70号刑事判决,发回重审。
2012年12月18日上午,镇江市丹徒区政府派出的公安牵着狼狗,协同房产开发商所雇佣社会人员,如当年侵华日军一般杀气腾腾来到丹徒区新城光明社区岳巷53号居民岳根荣房屋前,不仅推倒了岳根荣房屋前的5亩地油菜、1500颗桃树,还在岳根荣房屋旁边强行深挖。因为挖土机的深度破坏,导致门前的两口水井被填埋,家中彻底被断水、断电、断出进的通路。
为了抗击房产商及政府蓄意的侵占与破坏行为,岳根荣、岳志毅父子俩向参与破坏的黑社会人员扔了用烟花爆竹捆绑的酒瓶,以试图阻止非法抢地与破坏房屋的不法行为,结果父子俩不仅被打伤,还被公安以“涉嫌爆炸罪”为由刑事拘留,直至被与黑社会沆瀣一气的检察院批捕、起诉。2013年12月11日下午,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法院以“爆炸罪”重判岳根荣、岳志毅父子俩各三年徒刑。
镇江市丹徒区公检法之所以联合对岳根荣、岳志毅父子俩进行构陷,主要是因为岳根荣在当地有一定的维权影响,目的就是在帮助开发商共同获取不法利益的同时,又在民众中造成共产党的司法就是恐怖主义的气氛。
了解到岳家军被司法构陷的情况后,著名维权律师刘晓原、李景林积极为岳氏父子提供法律援助,在二审中为这一对英雄父子作无罪辩护。镇江市中级法院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书,突破了征地拆迁中司法零公正潜规则。
岳志敏电话:1317949018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