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5/30)权利运动发布:
继丁红芬、沈爱斌昨天到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要答复遭绑架后,今天沈果冬又被从家中抓到滨湖区公安分局东绛派出所,一个30吊儿郎当岁的被称为法官的人拿出一份滨湖区检察院的起诉书,对沈果冬说:你们(丁红芬、沈爱斌、瞿峰盛、殷锡金)五个人被变更罪名起诉了,丁红芬被关押无锡市第二看守所,沈爱斌被关押第一看守所,你和瞿峰盛、殷锡金监视居住六个月。
继丁红芬、沈爱斌昨天到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要答复遭绑架后,今天沈果冬又被从家中抓到滨湖区公安分局东绛派出所,一个30吊儿郎当岁的被称为法官的人拿出一份滨湖区检察院的起诉书,对沈果冬说:你们(丁红芬、沈爱斌、瞿峰盛、殷锡金)五个人被变更罪名起诉了,丁红芬被关押无锡市第二看守所,沈爱斌被关押第一看守所,你和瞿峰盛、殷锡金监视居住六个月。
在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作出的滨检诉刑诉(2014)63号起诉书中,称:滨湖区公安分局以丁红芬、沈爱斌、沈果冬、瞿峰盛、殷锡金等5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13年9月4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因证据不足两次退侦,最后于2014年3月18日取保候审。滨湖区检察院认为,丁红芬、沈爱斌等人于2013年6月23日闯入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东郊商务宾馆砸门的行为,根本不属于滨湖区公安分局认为的“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行为,应变更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对于丁红芬、沈爱斌等人为什么闯入东郊商务宾馆,并将该宾馆118、218等房间的门砸开的原因,滨湖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故意只字不提!
2013年6月23日晚八点,在得知由北京被截访回锡的亲友被非法拘禁在锡山区东郊宾馆黑监狱的信息后,丁红芬、沈爱斌等立即组织营救,并打110报警。然而,就在出警警察的眼皮底下、不,准确说是在110警察的默契配合下,营救亲友的丁红芬、沈爱斌等人被太湖街道雇佣的黑社会人员绑架,然而投入黄莉新当局的看守所。
老百姓为什么上访,原因就是土地被抢,房屋遭强拆,代表共产党的黄莉新(前任蒋定之、杨卫泽、毛小平)可以通过行政、司法、以及黑社会强抢平民百姓的土地与房屋,而被强抢的平民百姓上个访,或上个网就被非法拘禁在黑监狱!抵制非法拘禁的黑监狱,就要遭到党绝对领导的司法的各种口袋罪的残酷迫害!
设置黑监狱无罪,非法拘禁平民百姓无罪,而抵制非法拘禁却有罪,这不是流氓是什么?!如此流氓,莫非是金三胖灵魂附体?这时候丁红芬、沈爱斌被变更罪名构陷关押,也可能与“89.六四”恐怖维稳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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