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村二组村民茹新来,今年56岁。家有妻子和儿女,女儿于2008年结婚,外孙3岁,一家人安居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北路平房41号,过着平淡而快乐的日子。
2012年3月10日,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二公司对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村二组发出拆迁公告,并安排大量不明身份人员入村实施拆迁。我对其使用的《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存在核准人与实施拆迁人不符且时效过期及不适用于农村集体土地等问题提出异议,要求给予合理答复。而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二公司在没有组织村民听证,没有测量房屋,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于3月18日断水,3月20日断电,用垃圾堵路,强行入户驱散我的房客。更为甚者,3月31日下午,组织一批黑社会人员撬门、砸锁强行闯入我们家中,并将房屋门窗破坏拆除。
在3月31日我们家门窗被毁,财物丢失的当晚,我们立即拨打110报警,环城西路派出所出警民警将我们带到派出所填写了报案材料,案发后我们多次去派出所,派出所均以当时出警的警员不在为由搪塞。其间还听到拆迁案件他们不予过问,也无权干涉的言辞。4月5日,有村民在巷口看到一辆货车上载有我们几户家中被破坏的门窗、蓄水箱及楼梯等,大家挡住货车,立即报警,环城西路派出所民警将我们带到派出所填写了报案材料,至今未立案。在4月6日举家无端被毁,大量财物严重损毁丢失的情况下,我们如坠冰窖,肝肠寸断,打了20多次110报警电话,始终未见警察出警。
在2012年3月22日,我就针对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二公司使用的《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存在核准人与实施拆迁人不相符,且时效过期及不适用于农村集体土地、陕政土地【2011】95号批准件未按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依法进行、拆迁许可决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多项条款相悖等问题,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而就在其后10余天,未等到法定期限的正式受理和答复,却降临了违法破坏野蛮暴力强拆的灭顶之灾。期间,为防止继续遭到破坏,4月2日我在房屋的残垣断壁喷涂了“此房已行政复议的字样”。此举无疑没有任何震慑力,同样可以想象,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机关尚无暇过问,我们老百姓自以为是天塌地陷的大事。
4月6日,我们到陕西省委信访局,反映违法拆迁和门窗损毁、财物丢失的问题,房屋却被非法强行拆除。4月11日早9:30我们到西安市信访局准备信访,房地产经营二公司组织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将我们围在门口,强行阻挡,一位女村民被推倒,哭诉中昏厥过去,被120送往医院治疗,信访局一位工作人员帮我们拨打110报警,钟楼派出所民警到场后,不明身份人员才离开。截至目前,我们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求助省、市、区各级政府及人大、政协、纪委等部门,要求为我们主持公理,却总是得到推诿和劝返。难道这样公然的违法和恶劣行径,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古城中心城区得不到司法的公正吗?。
由于房毁物损,失去土地的村民依赖房租维持生活的格局完全被打破,大多沦为无家可归的漂泊流民。我原本和睦的一家人,现由于妻子怨怼不休、儿子怒目成仇,女儿无所适从,成为各奔东西的猢狲。我自己茕茕孑立,到处寻求朋友留宿借居,咬断钢牙恨自己无能,举目苍穹怨上天不公。还时常挂念妻子如今何处安身,儿子只身赴外乡可否平安,外孙是不是能喝到足量的奶粉。可怜天下男儿心、幸福家园苦难深,忽如一夜寒霜至,打湿衣裳冻煞心。
2013年11月21日,莲湖区纪委监察局在网上发文:莲湖区深入开展五项专项治理 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称:全区没有发现违规征地拆迁行为。
附:强拆照片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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