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连续给孙云月“路条”,但回到地方根本不起效果)
(2014/5/16)权利运动发布:
因为房屋拆迁问题一直不能得到同地块居民的同等待遇,并造成上访被非法拘禁后果,离婚带一女儿生活的江苏昆山访民孙云月一次次进京申诉,住建部也一次次给“路条”让其回电话解决。然而,单纯就房屋拆迁问题的解决却如同难以上青天。无奈,孙云月只能继续就检察院对非法拘禁事件不作为进行控告,以触动房屋拆迁的解决。
附《申诉、控告书》:
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对被告机关昆山市政府、公安、拆迁办及其被告人重大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报复陷害、非法拘禁一案,于2013年11月16日的答复,拒不依法履行职责,故意违背事实和违反法律。
一、故意违背事实
1、将报复陷害、非法拘禁控告人15日,徇私舞弊为“非法关押”15日;
2、将控告江苏省昆山市政府、公安、拆迁办及其被告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报复陷害、非法拘禁严重渎职侵权犯罪,给控告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万元(参照同地块被拆迁人的待遇),徇私舞弊为“因你反映问题公安机关相关人员不是行使个人行为,且你无法出具被关押的相关法律文书,只能考虑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该问题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特此通知!”
二、故意违反法律
1、严重侵犯了控告人的民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2、包庇纵容严重渎职侵权犯罪,徇私枉法。
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督促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处。
此致最高人民检察院
(孙云月在被非法拘禁中要遵守的规矩)
控告人:孙云月
二0一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