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强调:“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叫凌荣辰、妻子陈永香,都是七十五岁老人。由于受到法院一系列滥用权力迫害,特向党中央汇报、請求、关注、批示。
本人诉求:依法解决我俩老人的住房和应有的补偿;依据习总书记指示:“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追究”。确保党的事业千秋万代。
简况如下:
维权八年了,一言难尽,先暫却不说黄浦法院违背中央指令和违背法律规定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先請首長及各级党组领导看两份法律文书:第一份是2007年7月4日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以“被执行人暫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依法中止执行”。因裁定书漏洞百出、自相矛盾見不得人,故而采取暗箱操作,把制作好的裁定书,隐藏在档案材料中达五年之久,在我查档时被我发现,裁定书是法律文书,不送达给当事人,剥夺当事人的诉权,嚴重违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是仅仅瑕疵问题?还是嚴重的违纪违法问题?
第二份是2007年7月9日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拍卖函。該拍卖函充分説明了:黄浦法院弄虚作假,伪造事实,权力凌驾法律之上的客观事实。依据最高院审判委员会第1315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审理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四项:“对依法应当拍卖的财产未拍卖,给确认申请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确认违法”。法院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他们不懂法吗?
由于黄浦法院故意拖延,徇私枉法,又由于院长許伟基的包庇纵容,无視国家法律,造成我妻子在种种精神压力下而自杀,虽经及时抡救挽回了生命,但给我妻子在身体上、精神上造成了嚴重伤害,造成我俩老人居无定所。
党中央三令五声最近又下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訴信訪问题的意見》,然而黄浦法院对党中央指令继续阳奉阴违,继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事实面前不得不轻描谈写承认执行案中存有瑕疵,但又不依法给予落实办理解决问题。我逐级上訪,写了数千封信,不了了之。
日本鬼子侵略中国,中国人民是八年抗战。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维权八年,如此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至今仍得不到解决。为什么?这是法制社会吗?如此信寄出后仍没一个説法,我只好向民主党派、无党派、向全民呼吁、有必要向全世界呼吁,当然我不想这样做,如討不回公道,我不得不做。盼复!
七旬癌症老人:凌荣辰携妻叩拜
联系地址:上海市長宁区淞虹路805弄14号601室凌叶华收转交凌荣辰
邮编:200335 本人手机:18112654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