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霞离开“法制学习班”魔窟,感谢社会各界关注



(当局补办的手续,也算是补救了非法拘禁的嫌疑)
(2009-12-12)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下午晚些时候,已经在郑州市金水区拘留所“法制学习班”绝食抗争三天的李春霞,在社会各界和媒体的关注下,终于获得了自由。对此,李春霞女士通过权利运动向给予关心和帮助的朋友们表示感谢。

权利运动对郑州市当局能够审时度势、停止罗织罪名对李春霞女士的迫害表示赞赏。事实上,李春霞女士的所谓“非访”是郑州市二七法院贪赃枉法造成的。李春霞女士在法院不仅打赢了官司,而且还满足了执行法官吃、拿、卡、要的不法要求(有录音等证据),然后一件非常容易执行的案件,最终却因法官的玩忽职守,导致李春霞的合法权益至今无法实现。

昨天晚上当李春霞回到家中,与家人(尤其是儿子李欢)团聚一会儿,21点20分左右派出所送来了不予执行的“行政拘留10天”的通知书,也算是补救了非法拘禁嫌疑。

权利运动希望郑州市的纪检监察部门能够对二七法院法官玩忽职守行为依法处理,切实维护李春霞女士的合法权益。从而在源头上解决受害者“非访”的问题。
(张建平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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