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6/8)权利运动发布:
辽宁丹东私有企业家杨安全拥有上千万元资产,正当事业飞黄腾达的情况下,突然被“自缢”身亡。死者母亲王淑芝已经状告5年,却始终看不到冤案水落石出的希望。
2009年8月11日9时30分,丹东汤山城派出所接警:一辆黑色丰田轿车从8月10日晚就停在汤山镇徒水村八组公路边没动过。经查:名叫杨安全的男子上吊身亡。丹东公安机关在没有法医到现场、没有办案民警签字、没有提取死者汽车方向盘的指纹、没有提取死者自缢工具指纹及脚印痕迹,就草率勘验认定自缢身亡,至今控告五年公安不立案。
令家人不解的是:既然认定自杀为何强抢尸体强行火化?亲属发现死者手机被拆,手机卡被嫌疑人李文祥取走,存有刻意销毁证据之嫌疑。
法院枉法判决,居然依据没有死者杨安全签字的两张分别为175万元与23万元的欠条,将死者600万元的酒店判给了嫌疑人李文祥、孙王酥、李德清。杨安全的母亲认为,司法机关有联手抢劫死者财产嫌疑,还有一个沙场、一辆宝石捷车被杀人犯强抢。
丹东公检法集体包庇杀人抢劫犯,死者母亲为其上访走遍国家各部委至今无果。请求媒体关注呼吁!
王淑芝电话18341539611
2014年6月8日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