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组到江苏,失地失居农民控告宜兴“刘汉”石国松


【提示:石国松原是江苏宜兴的一村党支部书记,现任宜兴市政协委员,是宜兴市的首富。据《中国财富》报道与村民反映,石国松的分迹与刘汉大同小异,也就是通过盗取集体资产行贿官员,在宜兴市的党委政府的帮助下圈占土地,强抢强拆,导致村民家破人亡、无家可归】

我们是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巷头村村民,我们冒着被打击报复,甚至被黑社会伤害的危险,署名举报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融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石国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我们已逐级上访举报多年,也曾经到中央纪委信访室上访过,由于石国松在当地官场编制的关系网,始终查不下去。这一次中央巡视组到达土地出让特别腐败的江苏,希望你们能管一管,惩处这个腐败犯罪分子,偿还侵占的我们村民的利益。

1991年吴明芳任支部书记,石国松任村副主任,到1994年石国松担任村书记、主任、村融达村镇开发服务公司(现为融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以来,伙同村委班子及部分股东成员,有计划、有步骤、不择手段的逐年将集体资产侵吞占为己有,把全村2000多亩土地补偿费挪用侵占,等等。石国松从入股集体企业38万起家,在短短的七年时间里,个人资产已达10多亿人民币之多!这么高利润回报贩卖毒品也望尘莫及,可称得上全国最大的村级经济贪污腐败案。

石国松违法过程与事实:

将集体企业转变为个人企业

1999316日,我们村成立宜兴市融达村镇建设开发服务公司【现为宜兴市融达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村出资102万元(原巷头村净资产为1399万,还要加村名的土地费),占注册资本51%,石国松等9名村干部出资98万元,占注册资本49%,其中石国松入股38万元,占19%,其余为小股东,后有附件。

200136日,变更资产由200万元增加到880万元,巷头村股金仍为控股51%,石国松等9人由出资资金98万元增加到431.2万元,仍占股金49%

2002418日,石国松等9人自作主张一下把巷头村注册股本金从比例51%减至30%,这减下的21%的村股本金由石国松一人收购,石国松一下子把股金增加为352万元,占比例40%。转让中也没经过村民大会通过,而由村副书记朱群峰签字(朱群峰也是股东)。副书记朱群峰和书记石国松相互勾结,将村集体股金变相侵吞,走出了第一步。

200428日,石国松等9人更加大胆的将村集体尚存的30%股金264万元全部转让给石国松,石国松一下占注册资本57.1%,其余比例由8个村干部股东享有。

2006625日,石国松、裴洪盘、张进西、许伍华、吴明初、朱群峰、张孟生、殷爱和(石国松之妻)10人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其他8人股东将个人股金全部转让给石国松及妻殷爱和,完成了村集体企业全部变为石国松私有企业的侵吞过程。

大肆侵吞集体资产

石国松由自己既是村法定代表人,又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双重身份,在融达公司(原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时,大肆侵吞集体资产,将集体资产进行低价评估,然后未经拍卖,暗箱操作,在全体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集体资产用极小的价格全部作给自己。例如:

1 村里面有一栋768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即化工交易大楼,石国松代表村委会作价仅768万元卖给自己。仅2个月,他又将该房屋卖给名叫吴满大的老板,房价高达1608万元,短短两个月就牟利达840万元!此外,石国松还利用职权拿全体村民股份财产抵押贷款4千万元用于个人牟利。

2 村里利用在城边的优势,九十年代集体建有钢材、化工、墙地砖等市场,石国松利用双重身份和集体企业改制之机,将该些市场商品房以500/平方米,仓库以200-300/平方米作价卖给自己公司,然后他有将这些商品房以2600/平方米立即出售,牟取暴利!仓库年租金100-150元每平方米两年即可收回成本。

以上仅略举两项,足以证明他存在大肆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

挪用集体资金为个人牟利

几年前,石国松利用担任巷头村支部书记、主任的职务之便,将自己掌控下的全村村民的土地赔偿款挪用,为自己的融达房地产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数目特别巨大,挪用资金1700万元!当村民知晓后,向他问起并追查此事,他却轻描淡写的说:算我个人借村里的总可以了吧。直至20066月份,当他即将下台时才临时与村(自己与自己)签了一份借款协议,年利率仅六厘,用集体积累资金(村民的血汗钱)且数额巨大用于个人牟利(洗钱行为),无论他怎么掩饰和狡辩,挪用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贪污集体的管理费

当时巷头村下辖的市场管理办公室,石国松任法定代表,负责化工、钢材、墙地砖、夹板等市场的管理工作,每年向各市场经营户收取约70多万元的管理费,用于办公室人员的工资及开支。这样仍然不够,村委又每年下拨30多万元给该办公室,该办公室人员私分公款,每年工商部门根据各市场收取的工商管理费,国税和地税部门根据各市场收取税金,均按3.5%返还款给市场管理办公室即村里。但是,多年来他们从未将该款交给村里,而仅仅是几个领导私分掉,由于一般人并不知道有3.5%的返还款,因此他们这种贪污行为至今未败露!同时他们还让一般工作人员与聘用人员两次签名,但领一次钱,剩余部分个人私吞,以掩饰他们贪污办公费用的行径。

2002-2003年年底,五金市场全部竣工,该项目所用的资金由村委出资开发,但村委未得到红利,全部被石国松侵吞。

出让集体土地收受江旭铸造有限公司贿赂

原巷头村化工厂的土地出让给江旭铸造有限公司,原由江旭铸造公司开发营业房。该公司是石国松私人所有,店面房价值数百万元,属间接、变相贿赂。同时石国松又将该店面房租赁给信用社经营,用于牟利。

侵吞集体土地罪

宜兴市金属交易市场南面有一块四十多亩土地(包括水面)在没有经过征收,也就是说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石国松私自开发建造了一十二间共计两千多平方的商铺并出售,非法取得利益,直到目前为止未办手续。

犯有重婚罪

石国松身为党总支部书记,还有妻子的情况下,与华泰建材公司经理谢晓华姘居,并生有一个儿子,这明显犯重婚罪,尽管重婚罪属于亲告立案,检查机关一般不予追究,但石国松身为党员和党总支部书记,这种行为又被社会广泛知晓,影响极为严重,情节极为恶劣,因此,检查机关应该予以立案追究。

弄虚作假,偷逃国家税款

1 一九八九年一月石国松因个体来得鲜饭店偷税被宜兴市检察院收审10天。

2 一九九九年五六月举报融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开发的曲坊新村,土地没有批准,商品房销售无发票,被无锡市地税稽查局经查偷税280余万元(未处理)

3 二零零二年二月一日有中央、省、市三级批示查处石国松偷税问题,无锡市税务稽查局章局长口头答复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但至今未能移送司法机关。

4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七日,本人到北京举报后,在同年五至六月,石国松被省国税局稽查局,无锡市国税局,宜兴市国税局,初步查出偷税4700余万元(被改为漏税)

5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六日、二零零八年二月,江苏省纪委杨光一行两人来宜兴两次核实情况,但杨光仍在打字材料上坚持打上漏税,当时我绝不同意,我对他们讲我举报的是偷税不是漏税,到现在石国松的长期偷税行为始终没有同举报人通报,没有按举报法律规定,把调查材料通报给举报人。

石国松与宜兴市市委市政府领导许力夫 邵亚群
史祖能的关系

1 我们知道市纪委书记许力夫的夫人吴定珍(高阳公司经理)有四间店面在巷头市场经营多年,石国松开发所用建材都有高阳公司提供,去年又购买石国松所在公司的店面四间,价值400万元,他和石国松利益关系非常明显。

2 市委副书记邵亚群的连襟谈中庆在石国松的公司担任要职,有很大的利益关系。

3 石国松之所以发迹,全靠与原市委书记史祖能(2006年被免,赋闲在宜兴家中)的权钱交易。史祖能利用职务之便帮石国松提供一切变异,减免50%的各项规费,利益关系极深。

4 20061月至2011年新任宜兴市委书记蒋洪亮与石国松之间,他们只有权力没有法律,偷税改成漏税。

石国松共开发6000余亩地,土地出让金只有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其中,农民的自由地、宅基、沟、田埂等2000余亩都没有算。

以上情况请审阅。举报人女儿失踪至今,本人没有社保也没有农保。举报内容本人负法律责任,到一定时提供证据同时提供联名举报名单。

举报人 陆顺元      万才芳

联系电话 13057369068   1306366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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