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聂丽娜、女、41岁。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茨沟乡曙光路聂庄,现无处居住、流浪京城。
因我儿子探望权和我前夫财产纠纷一案,2006年我进京上访,2009年3月我结束了九年诉讼。
2011年9月15日,我女儿圆圆出生于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人民医院,今年三岁了,该上幼儿园了,2014年6月末我回河南老家给圆圆办出生证明。我去医院拿到相关手续.。
我哥于7月7日去派出所开证明,派出所不给开。上午10点30分我给茨沟派出所所长孙亚飞打电话,我说:“请所长帮忙给我女儿办出生证明”。他说:“好啊!你不怕我抓你”。我说:“等我给孩子办完再抓也不迟、让我妈去找你”。他说:“今天不要找我、明天让他来找我”。中午11点来了八个派出所的人要抓我走,我给他要手续,他给我一张户籍照片给我扣以“聂丽娜是网上在逃犯”莫须有罪名。
2013年,我和张福英拉横幅为赵紫阳先生平反、纪念六四英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规定为赵紫阳先生平反和“纪念六四”违法!我给他们要抓的相关手续,没有手续我不走,他们说:“你今天必须跟我们走,一会局里来人强制也地让你带走。我趁他们去我家门口接局里人,我去卫生间翻墙逃出。
1995年根据当地习俗闺女出嫁男方是城镇户口可以享受宅基地,我前夫是城镇户口。当年我已下地基,2006年修路我宅基变门面,因襄城县人民法院枉法裁判,害我九年诉讼误了盖房。2009年4月我想盖房遭到常庄大队副支书与其妻子聂丫头阻拦,前提条件我的门面宅基地给他盖,他们家门前不是门面给我盖,我不同意,我再次进京上访。
2009年我在上访期间发现襄城县土地局在2008年11月10日代理支书马三在襄城县土地局领八个小组返还地《土地使用证》百姓拿钱、为什么?襄城县土地局办成常庄村委《土地使用证》违反了襄城县政府给常庄村委签订的征地协议,2005年襄城县政府、襄城县土地局、襄城县公安局、茨沟乡政府、常庄大队支书师海法、副支书郭安祥等相互勾结,强制把常庄大队八个小组800多亩可耕地全部“征收”每亩2.7万元的补偿,政府征收后《土地管理法》规定:安置失地农民至今没有落实。
政府低价“征收”后每亩几十万或上百万卖出,我举报相关部门换来的是打击报复常住拘留所。2009年9月19日晚上23点左右我在北京吕村南出租屋我两个嫂子陪着我年迈的父母去北京看我,襄城县茨沟乡政府动用警力在京勾结黑社会,强制让我们带回老家襄城县拘留所行政处罚。襄公(茨沟)行决字(2009)底547号公安行政处罚十五天,我两个嫂子行政处罚分别十天。2009年10月12日我复议襄城县人民政府,同年的11月26日襄城县复决字(2009)6号襄城县人民政府不予支持决定书。2009年12月28日我起诉与襄城县人民法院,同年12月30日襄城县人民法院受理行政通知书(2009)襄行决字第16号通知书,2011年2月16日开庭审理,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一审审理期限三个月内结案,至今不下判决。法院不是给人民开的,是给政府开。
2011年3月3日襄城县茨沟乡政府、茨沟派出所让我和年迈父母送到中南海西门让我们随便告也告不赢,我有当时照片为证。晚上22点30分襄城县公安局副局长藏严申去北京市接济中心久敬庄接我们说:“坐车去宾馆常部长在哪里等着给你们说事情”我和年迈父母坐上黑色“特勤”京N5K781我已上车男子就抢我手机和包裹,强制让我们带回老家襄城县拘留所行政处,当时我怀孕三个多月(圆圆)襄公(茨沟)行决字【2011】第0020号行政处罚十天。2011年5月12日我申请行政复议:襄政复决字【2011】1号维持申请人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襄城县人民政府。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2011年5月17日特向襄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襄城县人民法院及不立案又不下裁定,违反了《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
2012年元月1日我和我母亲在北京接济中心久敬庄(黑监狱)凌晨12点左右茨沟乡政府勾结北京久敬庄警察(041439)雇佣十几个黑社会,茨沟乡政府官员孟祥成发话开始打我头部,抢我三个多月的孩子(圆圆)。2012年2月23日我在北京菜户营和朋友在车上聊天警察让我抓到六里桥派出所,襄城县公安局法制科方警官和贾警官在京雇佣黑社会和元月1日雇佣黑社会是同伙白色金杯E52299夜里22点左右强制让我和六个月(圆圆)带到襄城县拘留所雇佣黑社会看管我和圆圆,在关押期间黑社会头说:“聂丽娜给你40万你不要给你涨到80万,不要再告了”我说:“我不要钱、我要我宅基地和返还地”我只要给我合理解决问题,黑社会头说:“你不要80万、你不怕茨沟乡政府出100万买你的命吗?”我说:“我不怕、只要我死不了我就告这些社会败类”非法关押我们43天。2012年5月13日我在菜户营张福英出租屋22点左右襄城县茨沟乡政府动用警力在京勾结黑会让我们强制带回河南,让辽宁张福英也带到我们河南省襄城县茨沟派出所(治安室)不给张福英吃喝威胁他不准来河南。晚上12点多放张福英离开治安室。5月26日凌晨12点多我逃出拘留所,凌晨2点多我家人去要孩子4点多把孩子抱出拘留所。9月17日我在北京昌平南口出租屋晚上22点30分让我带到南口派出所,3点左右南口派出所和北京市公安局让我和刚满周岁的女儿(圆圆)交给黑社会。上车不让我抱我的女儿(圆圆),让我脚和手用胶带绑上。不让吃喝、给我女儿喂奶几个大男人让我衣服扒开喂我女儿,这几个人说:“我们也不像这样是你们政府出钱让我们这么做里”没收我两个手机、一部尼康相机,圆圆一岁做三次河南襄城县牢房,10月2日凌晨逃出襄城县拘留所。我家人给茨沟乡政府要我衣服、电话归还,相机至今没还。自逃出至今我没回过家,我这几年过着非人的生活。
我在此声明:以后我会继续拉“为赵紫阳先生平反”和“纪念六四英雄”横幅,并遍北京的大街小巷。我尊法守法、誓死捍卫宪法。五年过去了襄城县政府、茨沟乡政府哄骗、威胁、装聋、娤瞎至今不给我合理解决问题。聂丽娜在此请各界媒体关注河南襄城县贪腐官员!
襄城县县委书记何天力:13903992196。
襄城县公安局长杨宏善:18637465666。
茨沟派出所所长孙亚飞:18637465868。
土地局局长王雪瑜:15136800608。
信访局局长杨相营:13837417296。
茨沟乡党委书记海军亭:13949805555。
襄城县法院院长张玉华:15937459889。
行政庭副院长彭伟强:15936365666。
行政庭庭长孙慧彩:15994082377。
聂丽娜电话:15611667626。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