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一下警察“牛”衣,李玉芳被“妨害公务”构陷获刑一年


2014/7/5)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74日)下午,上海市杨浦区法院伪公开审理李玉芳“寻衅滋事”案,老天爷下着瓢泼大雨,上海约200访民站在雨中声援李玉芳坚持数时。尽管证据不足,还有造假之嫌疑,李玉芳还是被当庭宣获有期徒刑一年。

上海访民李玉芳201412号被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正式逮捕。据李玉芳的丈夫陈瑞明说,20131219号,李玉芳到杨浦区政府上访,在大门外敲打讨饭碗,一名警察上来就抢饭碗,并把饭碗传给后面的警察,李玉芳拉了一下该警察的衣服,要求归还饭碗。受党精心培养的该警察说:“我做了四十年的警察,还是第一次被人拉衣服,我不相信,是你狠还是我狠。”随后,派出所的警察把李玉芳抓上车,带到平凉派出所,就此失去的人身自由。

李玉芳的公公今年已92岁,几个月前刚过世,婆婆已80多岁,一起为住房问题上访了十几年,但政府无任何解决问题的诚意。李玉芳先后反被拘留7次,5次行政拘留,2次刑事拘留。

上海作为六个坚持在党的绝对领导下的司法改革的试点地方,李玉芳被判刑的残酷现实,一方面证明了警察之牛X,更证明证明司法的私有化与流氓化属性依然如故。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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