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法院刁难行政诉讼当事人


(2010-1-22)权利运动发布:
宜兴市汽车站被拆迁居民集体(22户)状告建设局违法发放拆迁许可证的行政诉讼案,在号称全国先进的宜兴市法院也已经整整搁置了77天了(超出法定期限11倍)。

今天上午,宜兴市汽车站地块22户居民每一家派一个代表、第N次前往宜兴市法院要求给予书面答复,立案厅的法官称可以给予行政诉讼裁定书,但领取裁定书必须是每一家的户主(行政起诉书原告的名字),家属不能够代领,甚至包括22户居民的代理人魏道华。

见全国先进法院故意刁难,22户行政诉讼当事人当场集体退离法院,要求法院将行政诉讼裁定书邮寄到当事人的家中。

法院是全体纳税人供养的,包括宜兴法院法官现在奢侈的生活,其理应将法律文书邮寄给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张建平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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