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王莉萍:血泪控诉共产党的罪恶事实

反右运动整死了多少人?地主资本家整死了多少人?高岗运动整死了多少人?民运运动整死了多少人?六四运动整死了多少人?文化大革命整死了多少人?上述等等这些都是共产党成立以来对人民犯下的滔天罪恶事实。

我14岁被人诬陷打成反革命,我是革命烈士子女,上访六十年,期间曾被判刑十年,遭受严刑拷打。中共陕西省以省委书记赵正永为首、孙清云、郭永平、杜航伟、胡太平、阎庆文、安东等为辅的黑恶领导班子,一直故意拖延、包庇、枉法嫖法、强行压案、长年对全省各地冤民实行殴打、非法关押、法制班、精神病院、非法二十四小时监控、上门打砸、威胁等手段进行暴力维稳,并在内部会议纪要上暗中规定:全陕西省的冤案一律不动,生活困难的可以适当给点生活补助。赵正永称:如果给老百姓解决冤案他们就会坐牢,要不惜一切代价压住所有冤案。

腐败一日不除,国无一日安宁,民无一日安生。腐败黑恶势力是中国唯一的不稳定因素!他们公然对抗国家宪法,强拆民房、霸占耕地、欺压百姓、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因此,只有把他们消灭干净,和谐的社会基础才有可能存在。国家才有可能安定。然而,今天所谓的“维稳”则恰恰相反是在“维腐”。“维稳”的矛头非但没有对准腐败黑恶势力,相反却对准了维权百姓。他们:私设公堂、私设黑监狱、非法关押、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利、动用酷刑把人打伤、打残、甚至活活打死的个案举不胜举。灌辣椒水、关精神病院、注射毒针、电针电刑、甚至把活人送进火葬场……等等。百姓无奈,被逼自残、自焚、跳楼等个案屡见不鲜。

这样的“维稳,明显是在激化社会矛盾,破坏国家的稳定。腐败,动摇国家的根基!反腐败、除恶霸,拨乱反正刻不容缓!请全国各地有上述遭遇和迫害经历的冤民、访民、历次运动受害者们、各界正义人士们联合签名,签名电话:13109579935,联系人:王莉萍。

签名结束后,本人将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将集体签名名单提交至联合国人权办、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及海内外各大媒体等。请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共同捍卫宪法尊严,砸烂黑监狱!依法捍卫公民权利!

附件:本人个案简述材料

复核申请书

申请人:王莉萍,女,1943年2月3日(农历腊月29)出生,西安市人,西安市第一织补袜厂退休工人,住本市纺织城国棉五厂节约简易房30号,手机号13109579935。
被申请人:陕西省公安厅,驻本市未央路120号法定代表人:王锐(厅长)

请求:1.撤销陕西省公安厅2008年7月28号《复核答复意见书》

被申请人:西安市公安局,驻本市西大街123号,法定代表人丁健(局长)。

请求:1.撤消西安市公安局西公信(81)43号《关于对王莉萍问题的复查决定》;2.撤销西安市公安局西公信复答字(2007)6号《复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事实与理由

一、1960年8月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申请人十年有期徒刑是地道的冤案,其于1979年7月给申请人彻底平反是完全正确的。

申请人之养父王树珍是陕西省地下水工程队工程师。与他同一办公室的胡茶英因工作问题跟申请人之养父有隔阂。于是在1958年12月初,她趁申请人之养父出差在外,拿来一份《中国人民救命军申请书》的稿子,叫申请人帮她另抄一份,加以政治陷害。申请人当时只有15岁,是陕西省机械学校一年级的学生;因年幼无知,根本没有政治是非的辨别能力,就时断时续地用两天课余时间为她抄好了一份。没想到就在刚抄完的当天12月13日,申请人就被新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第二天(12月14日)又被抄家。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后,申请人被公安局关押了约半年。随后,被送往旬邑马栏农厂劳动教养。一年后,又移送丹凤竹林关农厂劳动教养。1960年8月,商洛中院以现刑反革命判处申请人十年有期徒刑。申请人当然不服,无数次地申诉。经商洛中院1962年5月的复查和1979年7月的再审,申请人的冤案终得昭雪。

二、西安市公安局于1981年8月24日作出《关于对王莉萍问题的复查决定》,是一种无视客观事实且违反法律的严重错误。

1.该“复查决定”说,1958年申请人家里被补定为地主成份;这是不符合事实的,也与商洛中院1979年7月16日作出的《再审刑事判决书》中关于申请人是贫农成份的认定根本相反。故尔,“复查决定”说申请人“因此对现实不满”就丧失了前提条件。至于说申请人“散布反动言论”就更是毫无证据与事实的虚妄之词。

2.“复查决定”说,申请人在拘留审查时“交出了进行反革命活动的 ‘决心书’和黄布符号30个”;这如前所述完全是被人欺骗陷害所为,且黄布条虽是胡茶英叫申请人买布剪成,但布条上根本没有一个字或任何图宁,这怎能称之为符号。

3.西安市公安局2007年8月15日的《复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仍旧不顾事实真相,违背商洛中院的有关判决,顽固地坚持错误(“维持1981年市局原复查决定”);这是违反中央“构建和谐社会”、有错必纠、安定人心的精神的。

综上,请求依法复核、作出公正处理。本人将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中央公安部
申请人:王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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