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下午14时40分许,我和上海顾国平老师一同来到最高人民法院。由于最高法拒绝接谈民事再审申诉案件,在入口处法警给做个简单记录后,就告知来访者回地方省检察院抗诉。
顾老师拿出他带来的一本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民事诉讼法》,和法警理论,法警们态度蛮横。后来一名法警注意到我的手机,认定我在给他们录像,就让我删除。我说:我凭什么听你们的?除非你们让我们进去和法官理论。于是,那个法警答应了我的提议,我和顾老师就一起进去了。
最高法安检处这里警察很多,一个法警问我是哪里的,我说是吉林省的,另一位法警就赶紧过来问我有没有去吉林省高院在京接待处,我说:“我不去,既然来了北京我只到最高法登记。”
可是,通过安检后,法警还是不让我进最高法的来访接待室,跟我今年5月份来时一样,打发我进安检处旁边的侧门处,说那里有法官会给我解释最新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其实,这次顾老师前来也是为了跟最高法的法官认定新的《民事诉讼法》的第198、199条规定的再审申请—可向最高法提出再审申请的权力,被最高法院法官、法警们使用新的《民事诉讼法》中的无理无法的第209条之理由禁止与剥夺。
在我们坐着等待接谈时,顾老师听到接谈法官用满口的胡言乱法在忽悠一位女访民时,很是气愤,就建议离开,不听这位法官解释了。正当我们要离开时,法警喊到我的名字,我还是坐了下来,准备听听接谈法官是如何回答顾老师的质疑。没想到接谈法官故意找茬并动怒,还让4、5个法警撵顾老师出去。
接下来,这位法官的问话也表现得非常傲慢无理,他问我:“刚才那个人姓什么?是你从哪里带来的?是从大街上领来的吗?”我问:“这些问题和你,和我们要讨论的案件有关吗?”
然后,这位穿白衬衫戴眼镜的法官开始向我解释新的《民事诉讼法》第198,199条,说这两条只是给法院院长看的。我问他,为什么只给院长看的要写在这本面向大众的法律书上?我又问他“我怎样才能让上级法院的院长来认为我的案子可以发回重审?”
这个白胖的法官讲:这就不是你该考虑的问题啦,你只有回家去检察院抗诉。我说检察院也去了,超过法律规定期限不给立案怎么办?他说他也没办法,那是他们的事儿。我问他:地方法官和检察官都是法盲该怎么办?他说:你让国家把那帮法盲检察官和法官都给开除。我说:“我哪有那个本事,看来这法官都成法盲了,我来这儿也是白来,真是浪费时间!”于是,我再次失望地离开了最高法。
顾国平认为:最高法采用的这种做法,显示了法院纠正枉法裁判的功能机制丧失;
百姓申诉、要求公平正义的权利被剥夺,更是人权丧失的最大标志。
百姓申诉、要求公平正义的权利被剥夺,更是人权丧失的最大标志。
王 晶(吉林省吉林市,电话:15543227538)。
顾国平(上海市长宁区,电话:13482764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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