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工作委员会
2014年9月12日发布
主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抄送: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2012年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号),要求“加强感染者和病人中结核病、丙肝的筛查和诊断,做好治疗和随访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治疗效果。”
全国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工作委员会支持《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关于加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丙肝筛查和诊断、做好治疗和随访服务工作的意见。丙型肝炎病毒主要通过血液传染,而全国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工作委员会即是由经受污染血液感染艾滋病病毒和病毒性肝炎的受害人成立的工作委员会。我们关注我国经受污染血液而同时感染艾滋病病毒和丙型肝炎病毒的受害人的权益、医疗和救助工作。
全国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工作委员会于2005年11月29日在北京成立。2005年11月26-30日,全国血液安全、法律和人权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中国各地的输血、用血制品、卖血感染艾滋病病毒和病毒性肝炎的受害人及其家属、法律工作者、政府卫生部门工作人员、非政府组织人员60人参加了这次会议。本次研讨会以血液安全为主题,讨论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和其他血液传染疾病人群的包括输血感染赔偿诉讼、治疗与关怀在内的法律和人权问题。会议由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组织。大会倡议输血和用血制品感染艾滋病病毒和病毒性肝炎受害人成立一个专门的受害人工作委员会。
根据《中国2012年艾滋病防治进展报告》(卫生部,2012年3月31日),截止2011年底,中国估计共有78万(62万至94万)名成人和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估计的78万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6.6%是经受污染的血液感染。
2002年12月26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前卫生部长张文康表示,“1995年前后因不规范和非法采供血活动造成的艾滋病传播,涉及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村供血浆人员的感染率一般为10%~20%,最高达60%。目前发病和死亡病例已相继出现,给当地人民的生产生活和社会安定造成不良影响。”(《健康报》,2002年12月27日)
2004年9月10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省范围内艾滋病感染者和发病者的最新数据,这个数据是通过7月26日到8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的“拉网式”大普查得出的:全省范围内既往有偿供血人员达28万,其中检测出艾滋病感染者2.5万。(新华社,2004年9月11日)
2004年,我国卫生部门对全国过往有偿献血浆人员进行了“拉网式”艾滋病大普查,但是,遗憾的是,2004年的艾滋病大普查没有对过往献血浆人员进行丙肝和其他血液传染病的检查。
为此,我们呼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单位采取积极行动,加强经受污染血液感染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丙肝筛查和诊断、治疗和随访服务工作。对发现的艾滋病合并感染丙肝的患者,积极提供免费治疗、救助和赔偿。
全国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工作委员会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