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井陉武金花,身份证号130121196309010228.联系电话15128143868。我从2006年开始上访反映政府官员征地补偿和未征先占存在的贪腐问题。2008年9月4日,因井陉县久拖不答复,到国家信访局信访。
2008年9月9日到2008年10月13日期间,被井陉县政府与公安非法拘禁三次,搪塞我六份违法答复,都无处复核,镇长潘绣花,政协副主席刘兰田在给我答复时每次都严厉的警告我:“再上访抓你!”。
2008年10月16日,我一家三口在老家门口果然分别被抓。镇政府与县公安伪造证据,法院枉法裁判说我一家三口“共同妨害公务”,判我两年半、我丈夫一年半、儿子半年的冤狱,直到2014年4月15日刑满。
该冤枉案经过申诉后,河北省高级法院于2013年10月21日裁定指令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再审。2014年7月29日在石家庄市中院公开开庭,到10月20日作出“撤销原裁判,返回井陉县重新审理”裁定,但井陉县法院司法不作为拒不送达,我又去北京最高法登记,10月22日23日到中央电视台找记者,被北京警察送久敬庄接济中心。
井陉县去了8个人强硬把我拽回,我再次找井陉县法院要裁定,井陉县法院才勉强将2014年8月8日中级法院的“撤销原裁判,返回井陉县重新审理”裁定给我。井陉县法院为什么将中院裁定拖近三个月不送达?期间是不是又搞什么名堂?我不管井陉县法院和贪腐官搞什么名堂,案卷中所有的证据都不能证明我们有共同“妨害公务”的行为,我坚决要求改判无罪,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求各大媒体,各位领导支持,关注。监督井陉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我一家三口被“妨害公务”案件。还法律清白。武金花QQ2026544604.请求领导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