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残疾访民侯美华控告公安非法截访

 


《控    状》

控告人:侯美华,住址:家被非法强拆而后在北京居无定所。联系电话:024–62299179   邮编:110122。寄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运电社区 20#112侯美德转侯美华。

被控告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安分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安分局虎石台派出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

事实与理由:

201481号早上8点半左右我在北京官园公交车车站等公交车(绝对没去中纪委门前上访或任何其他扰乱行为),这时来了一辆公交车,我就排队上车,这辆车并没注明是非访或非法等警示或任何警告或不允许上车的标识!(并且 有从九敬庄开出的单子2012.6.292012.12.27罗全民两张多次去九敬庄不属于非访的证据)我想知道并且请公开81号那天所谓的工作函是针对我侯美华一个人现定的法规,还是当天所有去九敬庄的人都被发了工作函而被警告处分了?请公开那天发了多少张工作函,那天我有录像去了多少人!这样的法规或工作函究竟是针对某一天的?还是针对某个人而现制定的?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我究竟是750左右还是8点半左右上车?有我违法的录音录像或笔录吗?

我想知道九敬庄究竟是干什么的?是专门为了诱捕上访群众,掩盖事实,欺瞒中央的黑监狱吗?

我由于控告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书记李全贪污侵占我家房子,从去年到现在一直都呆在北京,你沈北新区分局还有对我的警告处罚权吗?你们不去抓捕非法强拆,贪污侵占违法犯罪分子,充当腐败分子保护伞,私定刑罚,专门非法打击报复陷害上访残疾人,多次非法拘禁我和父亲在棋盘山黑监狱,多次被非法警告拘留迫害。(有录像作证据)

沈北新区公安分局于81号由赵春阳不出示任何工作证件暴力殴打威胁恐吓,一个姓于的暴力殴打抢夺我的手机,不顾我残疾人晕车的哀求,而非法跨省缉拿,当晚虎石台派出所非法关押左小腿假肢的残疾人。李子国弄坏残疾代步车,无法行走,不给吃饭,不让睡觉。

在无法去厕所情况下,82日晚1953分和2021分打110报警,虎石台派出所拒不出警,拒不立案。之后在这样遭受非人待遇的每天我都至少两遍110报警,仍然拒不出警,拒不立案。直至85号,我在沈北新区公安分局虎石台派出所差点儿逼死,而后被我哥送医院抢救,不给立案,灭绝人性,在我呼吸困难,生命垂危之时多人抽烟,见死而拒不救治仍然刑讯逼供在旁冷眼旁观,如虎石台派出所不提供81号到5号的刑讯逼供非人遭遇的录像,不给依法处理,我则给公安部,组织部,中纪委,习主席,王岐山书记等分别邮寄这些证据。

控告人:侯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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