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提索赔案下周二开审


2014/10/12)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南通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居委会诉被强拆人李百功“无因管理”赔偿民事诉讼一案,将于下周二(1014日)上午在如皋市法院港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在李百功遭非法强拆时为其无因管理了什么?作为一个没有民事诉讼资格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起非法诉讼为什么会被法院受理并开庭审理?

据了解,原告九华社区居委会所谓的“无因管理”,原来就是非法拘禁被强拆人李百功的母亲,后老人在被非法拘禁中死亡所支付的费用。李百功房屋因遭地方政府非法强拆,其年近九旬的母亲姜美英不服而被九华政府强制送到敬老院,该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拘禁罪。今年5月份政府突然通知李百功,称其母亲因病去世,但李百功一家人至今没能看到老人的遗体。本来,李百功一家人还不知道谁是非法拘禁老人并致其死亡的犯罪嫌疑人,现在社区居委会的非法诉讼行为等于是不打自招,其自称为法人的犯罪团伙头目之一的李百建应该被绳之以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居民委员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不具备企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也不具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组织在组织机构和自有资产等方面的限定条件,不能成为合格的诉讼主体。

红旗杂志刊登“中共血腥文化研究会会长”刘润为的文章,称不能以人类的普世价值替代人民民主专政,也就是不能以法制替代人治。该论调在本案的体现就是:平民百姓的土地与房屋必须被权贵集团非法强征强拆,也就是统治阶级的法院必须为利益集团牟取不法利益服务。

李百功电话:1321883963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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