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共和国国家安全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国公安部:
北京市政府: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治安总队:
申请人:康素萍,女,1968年5月19日,女,陕西省西安市人。联系电话:13161821852。
申请事项:
一,公开对我进行尾随、跟踪、骚扰、监控、驱逐的目的、原因及法律依据。
二,公开非法进入我房间的目的、原因及法律依据。
三,出具一份明确的答复意见。
理由与依据:
2014年“6.4”之前申请人开始被全方位监控,在家在外都一样。
2014年8月23日下午,申请人在北京的出租屋房合约期还没有到期,却不准申请人进入靠近和居住,被强行架离该住所,还被威胁要把屋内物品扔到大街上……
2014年8月23日至25日,申请人登记住宿被查房,还被冠以反恐之名……
2014年8月27日,申请人被迫开始搬家,却发现门锁已被撬的乱七八糟,屋内被翻得一片狼藉,财物均有丢失,申请人租住的这个地下室,据他们自己人说是被北京市人防接管了,负责人叫张东,由北京市右安门派出所监管,地下室里已没有了住户,里面住扎的全是保安,进出的只有警察保安和人防的人以及房东夫妇,并且他们多次对申请人保证说:“放心吧,保你财物会平安,没有人会动你的东西,否则我们不就成了知法犯法、监守自盗吗?(这是他们口口声声给我的承诺)那么,申请人要问:门锁已被撬的乱七八糟,屋内被翻得一片狼藉,财物均有丢失等该如何解释呢?谁干的?请您们告诉申请人。
2014年8月份开始,申请人是住店被查房,不住被跟踪,电话被定位监控(几年来一直处于这种状态),上网设专线、24小时监控已到户,随时随地各种理由被无端查房(住店时警察查房,租住是房东查房)。
2014年10月29日,趁申请人不在家时非法进入我的房间,钱被偷,屋内被投执鸡骨头等杂物,屋内外狼藉一片。申请人发现之后找房东合理和平反映情况,被斥责太多事,立马搬家走人。
2014年11月3日,属地西安市雁塔区小寨派出所打电话给申请人家里,说我是重点监控对象,要找我。
2014年11月5日上午,进入APEC季,在申请人的出租屋被不明身份的人叫到房东值班室纠缠不休阻挠出门,(申请人从2014年8月28日入住以来被他们24小时监控到户)大喊大叫,围攻我一人,还暗示申请人会被出事,并且举例说明:某某被打的头破血流等,需要通知和联系申请人的家人亲戚和朋友等等,并且再次通知申请人不能住了快搬家。因此,我将随时会遭遇暴力驱逐而露宿街头,同时也随时会遭遇不测……
申请人认为:自己是一名守法公民,没有丝毫违法行为,多项合法权益无辜被剥夺,如果公安机关掌握了我的违法事实或着对申请人的行为有质疑,可以采取正常渠道合法手续依法对申请人进行询问等处理方式。但是,他们却选择了知法违法,滥用职权,肆意对一名合法公民实施侵权,在没有丝毫证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之下对申请人实施跟踪尾随、威胁恐吓、非法入室、非法获取、非法监控,侵犯了申请人的公民权、隐私权、住宅权、通讯自由等基本人权。同时,他们的行为对申请人的精神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严重干扰了申请人的正常生活。并且,在事情发生后和在申请人的合理询问情况之后,非但坚持不终止侵权行为,一错再错,威胁、恐吓、逼迫、驱逐。
综上所述,现在申请人依法依规向您们提出书面的叙述说明,希望得到您足够的重视,请调查核实,依法合理,公正公平的予以明确的答复并且做出相应的处理。
此致
敬礼
陕西 康素萍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