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以通知被告抓原告的方式解读依法治国

2014/11/5)权利运动发布:

去年918日,长期驻京伸冤的唐新波、常洪艳、何观娇、郝淑娥、李秋伟、孙波等访民因为翻唱红歌,被北京市公安西城区公安分局滥用职权刑拘了13人,之后自说自话以取保候审放了。
虽然大家在获释后就公安的胡作非为行为到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作为帮公安提鞋的法院就是不立不裁,让行政诉讼法等同于擦屁股草纸。十八届四中全会结束后,当局新政要依法治国,所以唐新波、常洪艳、何观娇、郝淑娥、李秋伟、孙波今天又去西城区法院要求立案了,结果法官不仅不给立案,还打电话叫被告来抓大家,吓得唐新波等人逃离了法院。
其实,唐新波、常洪艳、何观娇、郝淑娥、李秋伟、孙波等人只看到依法治国的新闻了,没注意依法治国的前提是在党的领导下,今天西城区法院告诉了大家什么是党的领导下的依法治国?!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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