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狱中残存健康力量沈爱斌的控告

《控
状》

无锡对抗中央,顶风作案,腐败滥权,徇私枉法

控告人:沈爱斌,男,7310月生,中共党员,公务员,身份证号:320201197310154018,现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经滨湖法院批捕,被羁押于无锡市第一看守所209监室

被控告人:无锡市滨湖分局下列人员  邵伟民,许孝强,朱向东,吴元超,薛勇,民警XXX

控告事项: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捏造事实;断章取义,栽赃陷害;伪造证据;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程序违法。

控告请求:对控告事项进行客观、公正调查,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2013616日,无锡市滨湖区7位访民丁永金、丁鸿翔、丁过英、杨剑艳、周静娟、瞿洪基、王金娣去北京上访,被无锡市驻京办和滨湖区政府人员截访,18日被强制押到无锡。瞿洪基、王金娣因年事已高被放回家,其他5人则在被搜走所有随身物品后,被戴上黑头套,秘密关押到无锡市锡山区距安镇派出所百余米的东郊商务宾馆,5人分别被关押在1楼和2楼的5个房间,每个房间有2-3名社会闲杂人员看押,不让出门,不让与外界联系,被限制人身自由,即被非法拘禁。家人万分焦急,多次拨打110报警,均无结果。

2013622日,我与丁红芬等人得悉5人的关押地,于2223时许,于闻讯赶来的20余人一起,将被非法拘禁的5人营救出来,同时将负责看押5人的十余人员控制7人,其余人员乘隙逃逸。营救过程中,由于看押人员拒绝开启房门,我们只好采取砸锁开门的方法进入,因此,门锁和部分门被我们损坏。营救成功后,5名受害者和家属在现场报警,安镇派出所1名警察带8-9名协警前来,我们立即将控制的7人移交警察,警察做了登记和全程摄像,5名被营救人员及家属也向警察做了登记,并简要讲述了案情经过。以上过程民警有记录仪和全程摄像机摄像,我们也有多人全程摄像。

这本是一起典型的制止犯罪,扭送犯罪嫌疑人的壮举,但随后的一切让我惊愕万分。正当我们移交了犯罪嫌疑人准备离开时,遭到从安镇派出所匆忙赶来的静观便衣的堵门阻挠,当我们冲出阻挠走出东郊宾馆时,滨湖区太湖街道综治办主任朱勤新早已聚集了50余名身上画龙画虎的社会闲杂人员,后又调集了50余名身穿特勤字样服装的人,一起扑向滨湖区前来营救的人,经过几次大规模激烈扭打冲突后,于2013623日凌晨2时许,丁红芬、沈果东、丁鸿翔、许海凤、瞿峰盛、杨剑艳等人被朱勤新绑架走。

201362612时许,我在小区遭4名不明身份的人出示传唤证,后又出示搜查证,上面写着搜查与622日有关的电子数码资料,但他们却搜走了我家所有的电子数码设备,包括手机、电脑、光盘、U盘、照相机、摄像机、麦克风、移动硬盘、SD卡等总价值7万余元。还强行扣押了我的随身物品,包括一个电脑包,里面有钱包、病历、笔记本、还有一把螺丝刀、一把活动扳手,连我的银行卡都被强行扣押登记,扣押时他们有摄像,但当时没给我全部登记,也没给我扣押清单,还有大量纸质材料没有登记被拿走,随后我被带着黑头套押到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东绛派出所。

在东绛派出所传唤25小时后,于2013627日下午2时许,我被带着黑头套转移到和平宾馆1楼。在传唤的25小时内,我遭遇4名办案警察的酷刑逼供,其中一名警察后来得知名叫朱向东,他拍着桌子多我凶狠的吼道:“沈爱斌,我就是刑讯逼供的祖师爷,只要政府有决心,我就有信心,今天就是弄死你,政府也不会将我怎样,顶多给我换个位置,我们这次要搞惨你,不仅让你双开,还要弄你家人。”还有一名警察,后来得知名叫吴元超,他对我说:“沈爱斌,你跟共产党作对会有好果子吗?我们随便弄弄,就够你在里面蹲几年了。”更让我刻骨铭心的是,有一名警察现在也不知其名,他在让协警给我用刑时,他自己却悠闲的坐在一边打游戏机,见我惨痛不已,对我冷笑说:“沈爱斌,我们有的是时间,不急,我们知道你厉害,能扛得住。”4名警察在25小时内轮流对我用刑,得到了他们想要的笔录。这期间,有一名领导后来得知名叫许孝强,他指使警察给我用刑,刚到东绛派出所时,他凶狠的扇我2耳光,对我呵斥到:“共产党养你这种畜生不如的败类,你这种赖皮人渣还配活在这世上?无锡消防支队根本就没有好东西,转业干部都在开公司,这次让你知道跟共产党作对的后果。”

转移到和平宾馆后,他们将我锁在控制椅上,采取不让吃饭睡觉,反铐“开飞机”、扇耳光、揪头发、用脚踢等手段,逼我写情况经过和做笔录。62822时许,他们又把我戴上黑头套转移到滨湖商业街的宝龙宾馆323房间,24小时有4名便衣看押,不让出门不让与外界联系。

20137319时许,他们又将我们带着黑头套押到东绛派出所,又采用刑讯的方式让我做了摄像笔录。23时许,让我签传唤证、刑事拘留证,同时又拿出打印好的笔录让我签字,我看到一份笔录的地址为无锡市第一看守所,就问为什么?朱向东向我吼道:“这么晚了,你还要我到看守所给你做笔录?”大约在2350分,我被押送到无锡市第一看守所。

2013710日,他们将我和沈果冻押到东郊商务宾馆指认现场,然后又将我们带到东绛派出所,又采用刑讯的手段,逼我在他们打印好的56份笔录上签字,我看到他们又让我签了一份搜查证,上面的搜查内容没有了,变成了只有一个搜查地址了。

201386日,我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逮捕,然后又经过滨湖检察院恶意利用司法程序限制人身自由的6个半月足额审查起诉,于2014318日被滨湖检察院强制取保候审,届时,我和丁红芬、沈果冻、殷锡金、瞿峰盛5人已被非法羁押8个半月,羁押期间,办案机关让看守所剥夺了我的通信权,不让我寄信,不让我收信,也不让外界给我充生活费和送衣物。

2014320日起,每周四我们都去滨湖检察院举报、控告公安的上述违法犯罪行为。2014529日,我们第十一次前往,仍未所要到针对我们举报控告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赵文清副检察长反而以我们不交手机为由拒绝接待我们。但这次我却意外发现,检察院的安检特勤竟是2013627日我被非法拘禁在和平宾馆时,负责通宵看押我的人,当时我立即用手机对其摄像并报警,谁知我的这一举动,触动了公安的死穴,激怒了滨湖黑公安,导致我和丁红芬立即被非法抓捕。由于我的报警,招来了1名警察带着10名特勤,在未出示任何证件,且未说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当场强行将我和丁红芬抓走,押到东绛派出所,等待3小时后,于18时,郉其中副所长向我宣读了滨湖法院的逮捕证,理由竟改为故意毁坏财物罪,随即我和丁红芬被送无锡看守所。滨湖区法院这种在3小时受理并立案,且立即做出逮捕决定的速度,让我们佩服不已,可为何我们的行政诉讼法院却几年不予理睬。

2014530日,即我被送看守所的第二天,滨湖区法院给我送达滨湖检察院的起诉书,这是一份荒唐无耻之极的起诉书,通篇只用了150余字讲述了他们查明我们2013622日纠集(由聚众变换而来)20余人损坏了东郊商务宾馆5000余元价值的物品,而对我们为何要去砸门锁,以及那里发生的其他情况一概不提。很显然,滨湖检察院是与滨湖公安狼狈为奸,串通一气,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断章取义,栽赃陷害,是想创造一起“司马光砸缸案”。在此,我也控告滨湖检察院包庇纵容滨湖公安违法犯罪,对我们多次依法控告不闻不问,更不调查处理。我要控告陆剑凌检察长、赵文清和丁宏伟副检察长,还有公诉科长向勉,以及批捕科长。

20136月起至今,中央正轰轰烈烈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惩四风、八项规定、司法公正透明、监督权力运行、让权力进制度的笼子、惩治腐败滥权、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等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中央政法委、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对冤假错案做了明确界定和追责规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央的政策措施深得人心,顺应民意。可悲的是正当此时,中共无锡地方党委政府的贪腐官员正惊心密谋策划,正企图以绝对的权力制造绝对的冤假错案。

中共无锡市委市政府、滨湖区委区政府、以及公检法等部门等贪腐枉法官员,针对我们劫黑监狱营救被非法拘禁访民的事件,成立了由市公安局牵头的“623”专案组,并由市公安局制定滨湖分局管辖。为了包庇滨湖区委区政府私设黑监狱,非法拘禁进京访民的罪行,他们先是企图以信访法制教育学习班来掩盖黑监狱,以我们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来掩盖非法拘禁。他们动用大批警力,先后抓捕了丁红芬、沈果冻、沈爱斌、吴平、殷锡金、瞿峰盛、施高洪、殷白妹、华晓平、郑柄元、许海凤、王晓平等人,然后释放取保一批人,最后我和丁红芬等5人逮捕羁押8个多月。在用尽所能,企图滥权扣押我的物品以毁灭证据未能得逞,在万般无奈下,并采取强制取保候审的手段来掩饰淡化他们的卑鄙行径,未曾想,我们坚决盯住其罪行不放,且刺痛他们犯罪永远无法弥合的伤口,于是,他们就狗急跳墙,不择手段,厚颜无耻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再度滥权枉法,将我和丁红芬再度逮捕,其他3人由取保变为监视居住。

这是典型的对抗中央,顶风作案,更是典型的腐败案、人情案、关系案,也是滥权枉法案、徇私舞弊案。是谁赋予了无锡凌驾与法律之上的特权,谁来查处无锡“三黑”(黑拆迁、黑司法、黑监狱),谁是无锡三黑的制造者和执行者?谁应当对无锡三黑承担法律责任?中共无锡市委市政府为何如此肆意枉法?谁是藏匿在中共无锡市委市政府内腐败滥权分子的保护伞?无锡何时见天日?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公务员,我深知责任和担当。揭露腐败,铲除无锡三黑,将腐败滥权、掠夺百姓合法权益、走向人民对立、视人民群众为敌人的无锡当权当政枉法者绳之以法,让无锡的老虎苍蝇无容身之处,让中央的指示精神在无锡得以贯彻执行,与无权无名无势的弱者同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我义不容辞的职责。

虽然他们滥权枉法限制我人身自由,将我羁押在看守所,但他们再大的权力也不能掩盖真相,不能颠倒是非黑白,不管他们邪恶到何种程度,他们也不可能一手遮天,我坚信!

请求滨湖法院依法客观公正的行使审判权,“不唯上、不唯权、不唯贵”,绝不受中共无锡市委市政府和滨湖区委区政府内腐败滥权枉法官员的干扰,杜绝冤假错案,要经得住历史的考验。本案中,本人无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求法院从速调查审理,依法判决无罪释放,切实让我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存在,切不可与公安办案机关和检察机关同流合污,故意利用司法程序拖延办案时间,以此来达到变相限制我人身自由的目的,纸是永远包不住火的。
请求各级首长对本人的控告事项依法进行调查,支持本人的控告请求。

请求各级媒体记者关注报道,发布揭露真相,争取早日将无锡这个经济发达但政府却频临破产的鱼米之乡的贪腐枉法官员绳之以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法律尊严。
这就是我的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沈爱斌
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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