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下,林秀英进京跨年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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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3)权利运动发布:

福建省闽清县的林秀英,因为女儿冤死案在司法机关不作为下拖了6年多,被迫从2014年的1013日起常驻北京伸冤,在1210日世界人权日被朝阳区公安分局拘留5天后,又于2015年元旦在都鑫园宾馆黑监狱被跨年。
2008221日,林秀英的年仅二十六岁女儿严晓玲突然死亡,林秀英及家人在闽清县医院目睹死者身上留有抓痕,听到护士在验尿液后说:“有精虫”以及“被七八个人强奸”等情况后,坚持认为女儿严晓玲是被多人奸杀,尽管警方以警方法医鉴定为依据做出了“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结论,林秀英认为鉴定结论不可信,多次要求对尸体做异地司法鉴定,但均遭拒绝。为此,林秀英一方面至今坚持不火化女儿的尸体,另一方面不断信访、上访,要求“查明此案,严惩凶手,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
林秀英合情合理的要求,不仅如同已经翻案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念斌投毒案一样长期不受重视,司法机关还将关注该案、并质疑与披露该案的范燕琼、吴华英、王荔蕻等人投入监狱。
此外,林秀英现住的房屋经福州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鉴定(2011.12.22)为危房的最高级别,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栋危房,结论:评定级别为D级,建议:停止使用或拆除重建,以消除安全隐患。对林秀英多次递交的重建申请,地方政府提出先决条件:必须同意将女儿严晓玲火化。林秀英不同意,一再向相关职能部分反映,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冤上加冤的报复持续已经三年多。
2014年的一次林秀英诉公安局乱作为的行政诉讼庭审中,出庭的林洪南律师在法庭上说:前一要求对严晓玲死因重新鉴定的事件,涉及打击犯罪,清除贪腐,对公安司法机关来说是举手之劳;后一件危房改造实属“马上就办”的,拖至今日,一晃三年,太不应该。今天庭审获悉对原告这次上访梅城镇镇政府决定停止其低保户待遇,这又添加了新的一个上访内容。
严晓玲的死亡显然存在强奸、轮奸嫌疑,与宫外孕没有任何关系,但该案就是得不到起码的公正,而且还冤枉伸冤而冤上加冤,一而再地被打击报复,林秀英进京跨年伸冤,究竟是出于相信党还是党的领导下的无奈?
林秀英电话:1336611796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社会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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