喑哑中的兄弟


(2010-3-17)权利运动发布:
提示:【“两会”完了,但“两会”稳控期间被抓捕的人还未了,象无锡市计划生育受难者王彩霞等还在当局的关押中……】

没合法手续,霸占公民的房产,不许申冤,不许告状。否则“法制学习班”、“训诫”,“拘留”。无锡处于威权中。近期听到惠林泉、沈洪发、沈果冬、张民贤……等相继被关,心里一阵阵的酸楚。他们都是善良的人 ,就因为他们反映自己的悲惨遭遇而遭到非法拘禁,他们的家产被巧取豪夺,他们要求法律判决,基层司法部门不受理,不立案。当和他们讲法律时,他们耍流氓,你未耍“流氓”,他还是和你讲“法律”,此时“法律”在他们手里就是橡皮泥,拿违反上位法的地方性文件来吓唬,现在的国情就是法无定法,想怎么法就怎么法,国家有法,省里根据此法又有法,市里根据国家和省的法又有法,县里又根据国家省市的法又有“法”,镇里也有“法”,所以类似就不希奇了,同样的一部法,到了不同的法官那里就产生不同的结果,而这结果差别之大让人胆寒!想来痛苦,升起无助的悲凉,心哀莫过于死,活着也早已是行尸走肉……

惠林泉戴一副眼镜,话不多的中年男性,朴实的有点土,思想深邃富有哲理。本着知识分子的良知,疾呼为政者住手,这样的拆迁是对社会资源的摧毁,对人民的犯罪,那是怎样声嘶力竭的呐喊。纵然是铁石心肠,也该被那呐喊所震撼吧,也该有片刻的犹疑吧,这震撼总该可以换来暴力拆迁的稍稍停顿吧?没有!是他们弱智吗,不是,他们攫取榨干老百姓的手段是人精。

现在的物质生活有了长足的进步,可为什么不幸福,因为我们我们没有尊严,因为社会未创造平等的机会,因为上学、就业,医疗……因为不是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话讲。现在又来强拆我们的房子,掘我们的祖坟。还不让我们表达诉求,是可忍,孰不可忍?沈洪发就是这样一位侠士。他当过兵,做过老板,一副正气,人也特哥儿们。平时爱打抱不平,这成了他们的“刺”,欲除之而后快。深更半夜来了3-5个police无任何合法手段把他从被窝中提出,“你不走也要走”,关在某宾馆后,寒热40℃人烧得人几度昏迷,血压200/150mmhg,可是看守们无动以衷,醒来后割腕自杀未遂,才糊弄来个医生。他们以是不是驯服把公民分成三六九等,不驯服者一概划为麻烦制造者,然后整合全部的行政资源、司法资源、舆论资源,从四面八方把他们捂起来,随时定点打击,某些地方政府对这种总体性权力的依赖,已到了瘾君子离不开鸦片的程度。常念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市场经济任何交易者之间都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一个和平的秩序,一定要有第三者功能;一个永久的社会和平,要有公平的政治游戏规则;它要满足模糊面纱原则。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提出了“模糊面纱”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判断一个社会的制度(游戏规则)公正与否,要看当一个人对自己未来的社会地位不确定时,即不管你在什么地位,都认为这些游戏规则都是公正的时候,那么这些规则才是真正公正的。模糊面纱原则精髓是:制定游戏规则的人不能只替自己着想,要替自己的对手着想。但我国的“包青天”来自政府的任命。这个第三者的屁股必然坐在政府一边,老百姓有冤屈,能指望得到“包青天”的庇护吗?

沈果冬是一个忠厚老实的人,有点软弱。他家可以说命运凄舛,自己家的,岳父家的相继被强拆,一家人四处上访,全家被关。母亲“法制学习班”被灌迷魂汤、泻药,大年三十被村支书暴打,老婆被关了二十天,并被猥亵,自己在无锡火车站被保安拽回和平宾馆,他拉掉铁窗逃回家,police带了家什破门而入,他竟被指控袭警………不难发现,沈果冬就是这样被切割,包围,把沈果冬一家同整个社会隔离开来,再以整个机器的力量摧毁之。这是对付沈果冬一家的全部战术,也是现在城市暴力拆迁通用的战术,所向无敌,百战百胜。

受制于这种总体性权力,社会不公的每个受害者都沦为孤岛,几乎一切自由表达的空间,几乎一切有效的博弈渠道都被切断,公民就惟有自己的身体可以运用,而有所谓“跳楼秀”此起彼伏。不跳楼无人关注,但跳多了就不稀奇了,只好开胸。不开胸无人关注,但很快开胸也过时了,就只好断指。身体的表达就这样不断推高,不断刺激着公众的神经,最终不能不令公众彻底疲惫。而当公众彻底疲惫时,这最后的表达也就归于无效了。
还有一个张民贤自从强拆后再没有剃过胡须,胡须长到齐胸,人很清秀,一副仙风道骨。他们问他如何解决。他说“按法律来”,就这样一个理性的人,每次重大活动多要被看管起来,全家看奥运球赛时,被集体“请回”,关了60天。这次又关了。

忽然想到鲁迅的《药》,那个用人血馒头来拯救儿子的老人,其实他们是对极权抱着希望。如果鲁迅活到现在,他会做什么?还会成为“鲁迅”?

利益与政绩催生下一次次的悲剧,让我们麻木不仁,然而同样成为利益集团攫取利益的牺牲品,而发生家破人亡的人间惨剧。反思整个征地、拆迁制度,乃至整个私产保护体系,但是,仅仅谈到这些层面,仍然不够,仍不足以遏制悲剧的重演。必须从总体性权力转到一个有限的均衡的权力机制!
(作者:斧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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