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时代中共对民兵工作还是比较重视的,将之视为掌握兵权、保卫中共政权的关键之一。但实际操作中还是问题多多,比如下面文件中所列出的有些地方“民兵武器混乱,民兵组织有名无实,确已形成兵权无人执,枪权已丢掉”和“枪权被坏分子掌握,民兵组织有名无实,官不知兵,兵不知官,有的人连自己是不是民兵也不知道”等等。而这份报告提出的解决办法仅仅是加强武装或民兵指挥干部的配备,使之足够同级党委委员的条件,以此实现中共对武装的绝对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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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张北县委员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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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号 机密程度 机密
主送
各公社、农牧场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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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省军区、军分区
(共印 2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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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件 2 页 中共张北县委办公室 1961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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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委
关于批转县武装部党委
“关于选配公社武装干部和各级民兵干部的报告”的通知
县委同意县武装部党委关于选配公社武装干部和各级民兵干部的报告。今引发你们,望研究执行。
公社武装干部和各级民兵干部的选配问题,关系到掌握兵权的问题,各级党委应给以足够的认识。为此,各公社在整风整社运动后期,结合组织建设,要按照要求的质量,把公社武装干部和各级民兵干部配备齐。
中共张北县委
2月12日
附:县武装部党委关于选配公社武装干部和各级民兵干部的报告。
中共张北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
关于选配公社武装干部和各级民兵干部的报告
自从58年实施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以来,我县的民兵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民兵组织在生产建设等方面,都显示出巨大威力。由于各公社武装干部和基层民兵干部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而大大加强了民兵工作。对口淖、大囫囵、平定堡等11个公社的武装部长较为稳定,并参加同级党委因而工作开展较好。但是,在我县民兵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是有些公社武装干部调动频繁,交接手续不严;基层民兵指挥干部,多是由各级生产领导干部兼任,形成了民兵工作无人管的现象。其次,有些民兵干部不够参加同级党委条件,对民兵组织领导无力,这样就削弱和影响着民兵工作建设。如忠义公社,自58年以来,先后调换了4名武装部长,每次调换时又无很好办理交接手续,所以对全社有多少民兵有多少武器,武装干部也不清楚。民兵武器库房设在距公社所在地有半里之处,经常无人看管。在60年一次整组、两次补课,该社都是纸上编兵,棹上整组,因而造成民兵武器混乱,民兵组织有名无实,确已形成兵权无人执,枪权已丢掉。这样长期下去非常危险。红光公社从60年到现在,将近一年时间就换了3名武装部长,致使武装干部业务不熟,手续混乱,基层民兵组织不落实。就以该社台路沟民兵团为例:枪权被坏分子掌握,民兵组织有名无实,官不知兵,兵不知官,有的人连自己是不是民兵也不知道。为了迅速扭转这种民兵工作的混乱局面,使我党确实掌握住兵权和枪权,特在干部配备上提出几点意见:
1.公社武装干部,各公社党委应按照县委组织部规定名额,尽早予以配齐。武装部长最好是具备同级党委委员条件。今后在一般情况下尽量不要调换,以利工作。如工作需要必须调换时,最好商得县委组织部和县武装部同意,而后交清手续再离职,以免因人调换上级不知,手续交接不清,影响民兵工作的顺利进展。
2.基层民兵干部的选配问题,中共中央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规定:“民兵组织和生产组织的领导机构,应当是两套,各级民兵组织的指挥员,即团长、营长、连长,原则上不由公社的社长、生产队长兼任。”据此精神,要求各公社在这次整顿民兵组织中,凡是生产队长兼任民兵指挥干部者,一律调换,重新选配专职民兵指挥员(干部条件按以前规定执行),政治干部兼职不变。
3.根据北京军区党委要求:在整风整社后期,改选组织,选配干部时,民兵团、营、连长等指挥干部,要具备参加同级党委或支委的条件。原有不具备同级党委条件者,应适当调换。这是党委掌握兵权、保卫政权的关键,也是党对武装绝对领导和加强民兵工作的重要一环。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县委批转各公社执行。
中共张北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
1961年2月9日
出处:张北县档案馆001-263